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暴雨天气“131631”预报预警工作机制(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16日
新密市暴雨天气
“131631”预报预警工作机制(试行)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郑州市暴雨天气“131631”预报预警工作机制(试行)》(郑政办〔2022〕59号)《新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密政〔2021〕3号)《新密市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新密防指〔2022〕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新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整改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气象预报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暴雨天气来临时信息畅通、迅速反应、及时调度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新密市暴雨天气“131631”预报预警工作机制(以下简称“131631”工作机制)。
第二条 “131631”工作机制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预报期较长的大范围暴雨天气联防联动。
市气象局负责“131631”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及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131631”按前后顺序分别表示为每周五发布《未来一周气象风险提示》、提前3天发布《重要天气报告》(或《天气报告》)、提前1天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提前6小时发布《6小时短时预报》,提前3小时发布《3小时短时预报》、提前1小时发布《1小时临近预报》。
第四条 市气象局按照“131631”工作机制发布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按照规定接收预报预警信息,及时运转处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实时接收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并按照职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相关防汛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密防指〔2022〕3号做好暴雨防御工作。
第五条 针对突发性强降水天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暴雨预警信号、《气象信息快报》等临近预警预报和实际发生的灾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第六条 市气象局应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不断总结完善“131631”工作机制,逐步将暴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防御纳入本工作机制。
第七条 市气象局应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加强气象监测预报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水平。
第八条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持续健全完善防灾减灾系列预案和各项具体指引及标准,为“131631”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提供基础支撑保障。
第九条 本工作机制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可参照执行本工作机制。
附件:新密市暴雨天气“131631”预报预警响应联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