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加强对煤炭管理中队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各煤炭管理中队的日常管理,促进煤炭管理中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煤炭管理中队要按照局统一安排,配合做好执法检查以及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管理和顶板管理等专项检查。各种检查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及时建立台帐备查。
二、各煤炭管理中队要按照局有关下井规定,深入井下排查隐患,每月月底前如实统计每位队员的下井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三、各煤炭管理中队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局执法大队。
四、及时向煤矿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我局会议、文件精神。
五、针对“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管理重点,煤炭管理中队要指定专职负责人各一名,具体负责该专业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由执法大队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培训内容为:与煤矿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七、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执法大队和煤炭管理中队要加强值班,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巡查。每月执法大队要对各煤炭管理中队节假日值班情况至少抽查一次。
八、配合做好各种举报信访案件的核查、上报工作。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