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14/2015-00027
  • 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 书画,摄影比赛
  • 2015-06-13
  • 2015-06-14
  • 通知
  • 刘发〔2015〕25号
  • 2015-06-13
关于举办“美丽刘寨”主题摄影、书画比赛的通知

为丰富机关干部文化生活,培养干部职工观察社会、观察生活的能力,进一步展示刘寨镇近年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生的巨大变化,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热爱刘寨、建设刘寨的工作热情,经党委、政府同意,镇团委拟于近期举办“美丽刘寨”主题摄影、书画比赛,现将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美丽刘寨”为主题,反映机关干部积极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抒发爱家乡、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展现近年来深化改革、和谐发展的成果,展现团结一心、昂扬向上的基层风貌,表达开拓进取、行稳致远的精神追求。

二、比赛时间

作品提交: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8日

(镇团委将于6月组织一次采风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范围

全体机关干部

四、作品范围

(一)摄影作品

1、贴近主题、内容真实。参赛作品将分为两类。分别为:(1)人物事件类。可反映机关干部在建设刘寨过程中的感人事件,或表现在一定事件背景下的人像摄影作品;(2)风光物体类。反映刘寨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巨大变化和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等题材的摄影作品,或表现具有一定蕴含意义的动植物、静物等物体的摄影作品。  

2、黑白、彩色均可,每人单幅、组照(不超过8张)数量不限。所有参赛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3、规格要求:数码照片须为不小于5M的JPG或TIFF格式电子文件,传统照片须扫描为同规格的数码照片。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日期”。

(二)书画作品

1、作品内容应抒发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贴近活动主题。

2、(1)书法作品:内容应以健康向上的诗词文章、警句、格言为主;正、行、草、隶、篆字体不限;毛笔书法最大尺寸不超过4尺宣纸。(2)绘画作品:风格不限;人物、风景、卡通漫画、科幻创意、公益招贴设计、封面设计等题材不限;素描、水粉、水彩、蜡笔、国画均可;尺寸不小于A3纸张。

3、每位作者的作品数量限3幅以内,均署同一姓名,格式与形式均不限。

五、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拍摄、制作,不得有侵权行为;

2、参赛者需自备相机、纸张等设备材料,不装裱,同时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

3、参赛作品需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品简介(100字以内),作品一旦提交,不再退还;

4、参赛作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镇团委。

六、评比办法

1、邀请镇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选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出的作品予以公开展示。

七、奖励办法

1、摄影和书画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2、对获奖者颁发奖杯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本次比赛规则和办法解释权归镇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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