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30244/2018-00050
  • 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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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31
  • 2018-05-31
  • 通知
  • 新密执党〔2018〕19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密执201819

 

 

关于印发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8531

 

 

 

新密市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新密市委办公室 新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通知>(新密办文〔201814号)和《新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密市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优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归属,强化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编制意识,全面规范单位内设机构,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到位,彻底解决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科室化、科室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固定化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局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玉亭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贵星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长:李福全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袁金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李松伟   副科级干部

            郑晓龙   副科级干部

            郭根宁   副科级干部

            徐明钦   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党建办公室,郑贵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建办公室主任刘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内设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谁的职责谁负责、谁的任务谁整改、谁的问题谁解决”;坚持机构编制法定化,按照权责一致,科学分配内设机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四、整治任务、范围及措施

(一)内设机构清理规范专项整治

整治任务:单位内设机构的名称、规格、数量、职数必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设置,对私自设置机构、擅自变更机构名称和规格、随意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的坚决予以清理。

具体措施

1.自查(610日前)。局党建办公室要按照“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方案要求,认真梳理我局内设机构实际设置与机构编制文件中存在的不一致情况,填写《新密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署名后加盖公章报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2.清理(611日—620日)。根据市编办列出的清理清单,集中清理私设的内设科室,规范名称和数量。

3.整改落实(621日—710日)。根据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提出清理和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管理的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促进整改落实到位,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检查验收(7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单位内设机构清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中层干部配备专项整治

整治任务:对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5年的中层干部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并且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再次交流回原岗位;积极稳妥分流消化超职数和擅自配备的中层干部。

具体措施:

1.自查(615日前)。局党建办公室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新密组发200393)要求,结合“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方案,对局中层干部私配、超配,岗位长期固化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自查。

2.上报审批(616日—725日)。根据市编办确定的内设机构名称、规格、数量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中职数设置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于725日前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党群系统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政府序列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凡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擅自进行。

3.组织整改(726日—825日)。按照整改方案,对中层干部配备中存在的超职数、长期在固定岗位任职现象进行集中整改。整改可采取竞争上岗、组织调配等方式进行,于82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和中层干部任免情况。

4.检查验收(8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专项整治

整治任务:对各审批职能部门没有授权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行使本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权,行政审批办公室没有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没有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并全权代表本部门行使行政审批最终签批权的,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进行整改。

具体措施

1.自查阶段(6月底前)。局法制信访室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两集中、两到位”整改情况对照表、“两集中、两到位”整改实施内容细化表、行政审批办公室编制情况统计表、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明细表(上述表格自行下载,邮箱: xmszwfwb@163com,密码:69871234)和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经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ewufuke@163.com

2.整改阶段(10月底前)。按照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到位,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检查验收(10月底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审批职能部门“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方案要求,对照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时间安排表,大力进行专项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意义,引导机关干部正确对待、理解支持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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