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
为规范餐饮业油烟排放行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为工作思路,以“治油烟”为工作重点,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目标,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打牢基础。
二、整治活动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餐饮业油烟污染分类精细化管理防治机制,实现精准治理、规范防治的目标,实现餐饮业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环境的影响,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范围、对象、任务
(一)整治范围
城关镇辖区内。
(二)整治对象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符合环保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
2.按照《郑州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分类管理办法》划分为餐饮业新改扩类、住宅楼餐饮类、内部食堂类、沿街餐饮业类、非沿街餐饮业类和重点区域类共六类。
(三)整治任务
1.必须安装符合环保要求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标排放。
2.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气烟道。
3.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整治达标后依法办理相关行许可手续。
4.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的,依法取缔。
四、职责分工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工商所和食药监所,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关闭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烧烤点;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进一步完善餐饮业城市道路容貌标准。
工商所和食药监所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的餐饮经营户;依法吊销关闭的餐饮服务业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餐饮业法人相关承诺备案机制。
派出所:对干扰执法、暴力抵制辖区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积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联合执法,保障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各村: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村要把餐饮业油烟集中分类管理及整治工作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各部门、各村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凡逾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业主,由执法中队依法处罚,情节恶劣的单位,由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关闭;
(三)各部门、各村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集中整治活动意义、目的、要求,营造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确保集中整治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