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小博士学校:
你校关于学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郑价费﹝2005﹞25号)文件精神,依据教育成本监审结果(新密价成本监审﹝2015﹞第5号),经研究制定了你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三、除以上收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费用。你单位接通知后,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