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247/2015-00029
  • 新密市物价局
  • 审批
  • 2015-06-10
  • 2015-06-24
  • 批复
  • 新密价﹝2015﹞14号
  • 2015-06-10
  • 2016-06-10
新密市物价局关于新密市小博士学校学费等标准的批复

 新密市小博士学校:

你校关于学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郑价费﹝2005﹞25号)文件精神,依据教育成本监审结果(新密价成本监审﹝2015﹞第5号),经研究制定了你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三、除以上收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费用。你单位接通知后,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15年6月10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