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处罚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