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有关养老机构:
为彻底消除安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新密督文〔2015〕83号文关于对全市消防安全督查情况的通知。
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引发给你们,望认真对照整改,并迅速制订整改计划,整改计划7月6日前报民政局办公室,7月30日前将本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民政局办公室。
附: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新密市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