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密政〔2015〕21号)和新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新密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规定》(新密信用办〔2015〕)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聚焦重点领域,完善信用建设制度标准,强化系统平台支撑和信息应用服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共建
政府要以身作则,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加强规划指导和部署推动,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动员和发挥企业、社团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作用,形成共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合力。
(二)强化法制,严格监管
把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全过程,依法开展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公开、查询与使用。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加快实施
新一轮的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展开,以社会综合征信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整合,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综合社会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
(四)深化应用,服务发展
把信用体系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拓展信用产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形成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社会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以应用促建设与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用制度标准体系
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将较为成熟的信用记录、档案、评价、监督、奖惩、应用等机制及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管理等制度写入相应的法规规章,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加强行业信用标准建设。重点围绕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信用信息资源元数据等标准规范,推动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的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对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
加强行业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推进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制度,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二)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查询系统,依法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平台登录和查询功能。按照统一标准加快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用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建设。
(三)完善信用评价监管制度
完善信用评价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分领域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对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评价。
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行业统一的信用等级,按照5级(AA、A、B、C、D,分别对应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确定信用等级,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明确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失信行为目录,作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直接列入失信记录。
规范信用评价活动。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严格评价程序,坚持规范运作,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客观公正,对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动,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要落实资金保障,将应由政府部门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强化督查考核
对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抽查通报,逐步推行信用报告制度。要结合日常业务和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各类违法失信行为。
(三)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推进诚信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站场。广泛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树立行业诚信典范,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