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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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受理机构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850966  

 传真号码:0371-69850956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508号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2370

电子邮箱:xinmigtj@163.com(仅用于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    季:8:30至12:00,14:30至18:00

冬    季: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请方式 

1.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的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络下载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登记审查。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本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您可以由此处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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