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40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编制工作,相关成果已通过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现将有关成果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新密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及说明
2.新密市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表及说明
3.新密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表及说明
4.集体基准地价乡镇分用途统计表
5.基准地价图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