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5-00079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支持物流企业发展,降低物流成本
  • 2025-06-23
  • 2025-07-01
  • 通知
  • 新密政〔2025〕4号
  • 有效
  • 2025-06-23
  • 2027-12-31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5年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623

新密市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56号)精神,有效降低我市物流成本,立足新密市“耐材、造纸、煤炭、卫材”物流基地产业布局,通过“数字赋能、结构优化、政策协同”三措并举,打造区域低成本、高效率、绿色化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完成物流信息平台搭建,启动首批本土企业补贴申报,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实现重点突破。2026年全面推广,实现物流平台覆盖我市80%以上企业运输,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经过努力,力争到2027年年底,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下降至全省目标12.5%以下,货物平均运输时效提升20%,多式联运占比提高10%,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5家,培育物流“豫军”企业3家。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智能物流平台
    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物流企业“线上+线下”模式,搭建全市统一物流信息平台,实现货源、车辆、人员实时匹配,降低信息差异成本。支持物流企业引入物联网、区块链技术,提升仓储、运输全流程追溯效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伏羲山管委会
    (二)支持新密市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
    培育我市智慧物流新业态,构建智慧物流产业集群,引进一批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运营结算中心,发展壮大新密市智慧物流产业园区。制定物流企业招商清单,加大物流企业引育力度,组织精准招商,力争到2027年,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物流“豫军”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伏羲山管委会
    (三)加大对物流企业发展扶持力度
    1.新获评国家3A级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获评国家4A级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评国家5A级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进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新获评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至5亿元的物流企业,市财政按照年度营业收入的4.5%进行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物流企业,除按照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标准进行奖励外,超出5亿元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5%进行再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伏羲山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新密市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实施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财政局、审计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按照各自分工,精准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绩效评估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助力度,定期对物流成本进行监测和分析,在物流用地、融资政策等方面给予物流企业倾斜,确保落实到位,企业收到实效。
    (三)落实资金保障
    根据项目类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拨付,“线上”针对可依托“亲清在线”平台的项目,实施线上申报、线上评审、线上拨付。“线下”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要求和属地原则,由企业(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下沉一线服务。具体流程: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按月累加计算奖励金额,达到奖励标准后以正式文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预算安排,市审计局负责按年度进行审计,市工信商务局负责相关协调事宜。相应奖励资金拨付给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后,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月度核算结果兑付给企业,年底汇算,多退少补。
    本方案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行业发展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与原有政策冲突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出台相关政策,新密市遵照执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71231日止,支持范围为202511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
    附件:1.新密市物流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2.新密市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奖励标准表
          3.新密市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政策奖励示例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