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5-00160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 2025-12-24
  • 2025-12-24
  • 公告
  • 新密政告〔2025〕1号
  • 有效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新密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新密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083.33公顷(折合6.125万亩),涉及米村镇、牛店镇、平陌镇、超化镇、苟堂镇、刘寨镇、白寨镇、城关镇袁庄、西大街办事处伏羲山管委会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若需进一步查阅范围图纸或咨询相关事宜,可到新密市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密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新密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20251224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