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5-00164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2025-12-15
  • 2025-12-16
  • 决定
  • 新密政〔2025〕5号
  • 有效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对20257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2025年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以新密市人民政府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58件(附件1),废止(失效)28件(附件2)。

凡宣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1215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