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5-00068
  • 新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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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3
  • 2015-04-15
  • 通知
  • 新密政文〔2015〕49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开展,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辛绍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姬贤杰  副市长

副  组  长:徐培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松涛  市政协副主席

            尤国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朱青见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玉亭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靳超彬  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苏松杰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梁书灿  市督查考评办主任

徐桂林  市财政局局长

马卫东  市国土局局长

陈铁建  市住建局局长

王  冰  市环保局局长

刘建军  市审计局局长

宋卫敏  市规划局局长

梁松臣  市房管中心主任

程柏松  市征补办主任

陈三建  市工商局局长           

赵法民  市国税局局长

任彦山  市地税局局长

梁怀义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学政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征补办,程柏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制度

(一)参会单位

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征收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单位。

(二)工作任务

研究解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主要包括:

1.对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件与企业生产经营证件进行依法认定、核销(或变更);

2.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3.落实被征收企业和农户(居民)的房屋权属问题;

4.解决被征收企业的房产、土地抵押、解押、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问题;

5.研究、协调、解决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特殊情况下,领导小组组长可以委托或授权副组长召集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印发会议纪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是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和建设美丽新密的迫切需要,涉及领域广,工作内容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市形成政府领导、征补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市征补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及时建立本单位相应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承办人,确保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

(三)密切沟通联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坚持做到加强联系、信息互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4月3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