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5-00131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煤炭
  • 2015-03-20
  • 2015-04-01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5〕10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煤炭企业三核一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煤炭企业“三核一抓”工作方案》已经2015年第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20日

 

新密市煤炭企业“三核一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规范煤炭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煤炭企业安全运行,促进煤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有效培植和壮大财源,积极推动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提高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三核一抓”是指在对我市煤炭企业核产量、核价格、核税收的基础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三核一抓”,保障煤炭企业的税收征管和安全运行。

(一)核煤炭企业产量

1.市煤炭局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与市税源办的煤炭企业产量监控系统实行并网运行,并将产量监控系统信息适时传输至市国税局、地税局,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综合治税新局面。 

2.经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办公室验收批准复产的煤矿,根据矿井的设计能力,每月初(或上月末)向市煤炭局上报当月煤炭产量计划和生产方案。经主体企业批准隐患整改的煤矿,每月初(或上月末)向市煤炭局上报当月的隐患整改项目和工程量(含煤巷、岩巷等工程)。属于煤巷工程的要上报计划出煤量。市煤炭局根据上报的计划实地核查,并负责产量监控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市质监局负责对我市煤炭企业产量监控系统进行年度校验和日常监督工作,保证产量监控系统的计量准确。

4.市税源办负责产量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转,网络畅通。

5.市煤炭局、税源办分别按月份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及税务部门报送各煤炭企业的煤炭产量监控数据。市税务部门以产量监控数据为参考,根据掌握的煤炭企业销售量,与企业的生产报表、销售报表、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比对,核实企业的产量和销量。

(二)核煤炭价格

我市煤炭价格的核定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

1.以煤炭企业的合同订立价格来确定;

2.以煤炭企业每月账载的平均售价来确定;

3.以煤炭企业的发票开具价格来确定;

4.没有以上价格核定依据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5.如煤炭企业煤炭价格偏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之规定进行核定。

(三)核煤炭企业税收

市税务部门在核实产量和销售量的基础上,根据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对各类煤矿的采煤成本及相关费用进行合理评定,加强煤炭企业的日常监控,建立产量、煤价与税收联动机制,确保煤炭企业足额申报税款。

对于纳税异常的煤炭企业,要进行数据分析和纳税评估。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恶意偷漏税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达到案件移送标准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抓煤炭企业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市煤炭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常态化平稳运行。

1.健全制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加强培训。以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熟知度,增强严格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夯实基础。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要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引导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达不到三级质量标准化的煤矿严禁生产,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4.加强监督。市煤炭局要根据管理职责,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整改,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5.严格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四不两直”检查暗访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约谈、挂号销号等制度,建立“公开曝光、定期通报”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成本,营造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

“三核一抓”工作是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和有效保障。各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管理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信息共享

市国税局、地税局、煤炭局、质监局、税源办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采集科学准确的产量、价格、税收、安全等数据。对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要无条件信息共享,便于各部门进行分析比对,准确掌握煤炭企业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

(三)依法监管

市国税局、地税局、税源办等单位要认真落实“三核一抓”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征管、依法治税,全面加强煤炭企业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堵塞管理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市煤炭局、各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对煤炭企业的直接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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