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6-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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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16
  • 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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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政〔2016〕4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碧水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新密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16日

 

2016年新密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强力推动各项工程任务的实施,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防范水污染事件,确保水环境安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为主线,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河流综合整治为抓手,实施科学防治、系统防治,全面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市地表水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出境水质马鞍洞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2mg/L),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发布城市河流环境信息

进一步完善城市河流水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相应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河流水质状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强力推进双洎河综合整治

1.以双洎河为重点,围绕水质达标要求,明确治污措施到具体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明确时限,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有关乡镇政府

2.加大对双洎河人工湿地投入。对前期死亡或漏栽的各种水生植物进行移栽和补栽, 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确保湿地正常运行。安装视频在线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 

建立出境断面水质异常情况下水污染源追查机制,摸清每条河流流域内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要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对超标断面及时排查,并采取措施改善水质,化解水环境风险;加强汛期和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及时排查处置闸前超标水体和沟渠内长期积存超标水体,保障敏感时期水质稳定;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准确研判水环境形势。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环保、水利、气象等部门及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联动,实施闸坝联防,重点围绕信息互通互享、联系会商、协调处理纠纷、协同应急处置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和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跨界水污染事件及纠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四)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1.取缔关闭“八小”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弱、散”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燃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2.按照《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要求,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实施“黄牌”“红牌”制度,并定期公布有关情况。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五)深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1.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按照省定目标要求,确保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质状况。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管理,每年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地要编制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制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演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4.根据《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落实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开展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六)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国家、省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双源”(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和矿开采区、重点工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农业污染源、高尔夫球场等典型污染源)基本信息,建立较完整的地下水基础信息库;开展重点调查对象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七)推进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调整种植结构,改种推广耐旱作物和经济林,退减农业灌溉用水;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防止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落实,确保2016年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2016年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将各自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

(二)严格环境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新《环保法》的贯彻执行要求和环境质量需求,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影响河流整体水质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和涉磷污染源等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切实转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三)做好工作调度。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至市环保局。市环保局要加强对碧水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定期汇总工作动态,进行全市通报。

(四)严格目标考核。将碧水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环保责任目标,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碧水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依据相关考核办法,奖优罚劣。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