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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9日

 

新密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事关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事关区域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09年以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郑政〔2015〕41号)要求,为打造我市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新优势,配套衔接郑州都市区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和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促进新密市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郑州都市区和新密市产业发展,以统筹发展职业教育培训事业为目标,以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政策措施,创新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助推产业经济发展,打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新密模式”。

二、基本原则

构建培训、大就业、大创业格局。实施3个“1+1”对接行动,即实施“政府+企业”对接行动,持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实施“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对接行动,依托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对接劳务品牌,开展特色培训;实施“就业+培训”对接行动,依托就业服务机构,搭建企业用工培训信息化建设平台,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精准培训。

三、主要目标

坚持“三改一抓”,即改革单一的封闭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2016—2018年三年实现全市城乡各类劳动者接受职业培训6.5万人次以上,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价7800人,其中,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000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累计达到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

1.完善职业培训工作体制。到2018年全市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实现体系完善、制度完备,使接受过培训的学员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制度。建立以职业学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在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下,各有关部门统筹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按照责任分工开展职业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

2.建立培训鉴定补贴工种目录全市统一发布制度。健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组织工作体系,形成市、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年度定期开展城乡劳动者基本状况和培训需求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掌握企业急需紧缺工种岗位需求信息,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编制公布培训、鉴定补贴工种目录,确定各类职业工种及等级的培训补贴标准和鉴定补贴标准,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发展规划、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经费投入、统一人才培养评价标准。

3.加强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管理。根据我市发展实际统筹职业培训管理,整合域内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探索成立职业培训集团,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及信息服务,指导培训机构依据政府公布的工种目录和标准,开展精准培训、政府补贴培训,形成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三位一体”的培训促就业新机制。引导有培训愿望、就业需求的人员,特别是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4050”人员等群体接受职业培训。开展创建郑州市级职业培训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活动,定期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二)大力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各类培训

4.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其对象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企业新录用人员及贫困家庭劳动力、残疾人、新型职业农民以及职业院校在校生。

——人社部门发挥各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与产业集聚区对接,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打造1—2个劳务品牌,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2.5万人次以上;依托职业院校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使其掌握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300人;持续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再就业人员的初级技能培训,培训5000人,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依托职业院校对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4000人,使其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指导企业结合就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培训职工2万人次。

——教体部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加强优质职业学校建设。优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积极支持创建1所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

——民政部门围绕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依托职业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订单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培训退役士兵600人。

——农业部门围绕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探索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推动形成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三年合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200人。

——扶贫部门通过实施“雨露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严格学员身份识别,确保针对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严格选定培训内容,确保学以就业、学以致富;严格培训管理,使其学有所成,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1500人。

——残联部门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培训城乡残疾人1800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00人。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使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得到就业援助。

5.大力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的对象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产服务的技术技能岗位上的一线职工。人社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职工培训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职工2.2万人次。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2000人次。

——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3年全市完成2000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培训。

——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建立由政府牵头、工信、住建、房管、国资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科协等组成校企合作组织;支持规模以上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分别进行顶岗实习、实践;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门机构或工作人员从事职工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接受职业培训学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推行“订单式”、“冠名班”、“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培训模式;选择1—2家企业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6.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培训2160人。

——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

——结合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授课等方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

——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和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评价选拔工作

7.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发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评价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按照国家、省、郑州市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体系,落实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标准。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国家、省、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定、规范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探索开展新职业、新工种、新工艺培训鉴定,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

8.夯实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价工作基础。依据国家职业分类,拓展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为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严格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研究出台《新密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统筹规划高技能人才培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在重要产业集聚区和经济较发达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2个以高(高端职业)、新(新兴职业)、长(长周期技能开发)、前(前瞻性技能开发)为特色,面向社会开展示范性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为主体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

——推行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创新研发、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具体政策,引导企业推行技能等级津贴制度,使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享受不同的技能等级津贴。设立专项津贴,用于每年政府奖励10名优秀首席技师。

    9.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出台《新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奖励办法,设立“溱洧技能大奖”和“新密市技术能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每年选择10个以上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大赛,评价选拔一批高技能人才。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完善竞赛规则,开展广泛性、多层次的职工技能竞赛。发挥职工教育经费在以赛促训方面应有作用;职业院校要积极参与赛事承办,为竞赛提供服务。

(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力度

10.建立完善市级财政预算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机制。设立新密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资金,以奖励资金和引导资金的形式,用于项目建设、师资培训、校企合作、职业技能竞赛、公益宣传、表彰奖励等工作。

11.落实各类教育培训经费。要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并结合需要适时提高;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支持力度。

——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探索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管理。争取成为河南省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县级试点。

12.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围绕推进城镇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项目建设和实施,2018年前建成3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品牌基地项目、2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社会效益,支持在建项目资金落实并加快实施进度,推动各建设项目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效果等方面为全市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示范。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管理,建立完善监督实施、成效评估、项目观摩和问责制度。

13.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通过重点引进、企业聘用和内部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积极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开展国培、省培,三年选派15名优秀职业院校教师赴省内外学习深造;完善教师进修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教师队伍;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对职业院校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14.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优化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程序,发挥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的促进保障作用。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设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超市,方便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培训项目。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对企业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的补贴力度。

    15.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完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16.完善全市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围绕加强职业培训全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进行实时监督,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供信息支持。2018年前全市统一规划建设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培训机构管理和培训补贴管理网络化,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培训、就业和技能提升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我省一项战略性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和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评比,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真正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表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新政策、新举措,并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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