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6-00032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公告
  • 2016-03-14
  • 2016-03-17
  • 意见
  • 新密政〔2016〕10号
  • 有效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5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郑政〔2014〕40号)精神,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全市企业全面实施商标战略,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提高商标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商标发展机制,努力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中的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速度,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增强“新密制造”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创新型新密建设,为我市全面融入大郑州国际商都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使商标品牌在优势重点产业中实现全面覆盖,分布渐趋合理。建立体系完备、运行顺畅的商标培育、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的商标发展环境,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商标、服务商标、产业商标、区域商标;形成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企业创新成果和商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社会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尊重与保护商标的社会文化环境逐步形成,各类商标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以商标主导经济增长的商标品牌模式初步建立,商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达到郑州市领先水平。

                                               新密市商标战略预期工作目标

时间

中国驰名商标

河南省著名商标

注册商标

地理标志

2016年底前

增加1件

增加15件

增加300件

2020年前

达到10件

达到100件

达到3000件

达到1件

三、工作重点

围绕发展新型产业,培育一批技术领先、潜力较大并且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自主商标,着力打造工业商标集群,形成集群发展优势,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整体实力。

(一)加快建设服装产业商标集群。依托市产业聚集区主导服装加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产业及相关的配套产业,大力发展服装加工、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兴的服装研发产品和知名商标,全面提升支柱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培育耐火材料产业商标集群。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耐火材料产业商标集群。以新密市耐火材料产业园为依托,以耐火材料从产品研制开发、制造、市场营销到窑炉设计、施工、售后服务的完整产业链重点,培育发展耐火材料商标,加快培育发展耐火材料产业商标集群,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主导产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商标集群。结合新密市城乡固废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先发优势和雄厚的产业基础,突出造纸、城市矿产处置、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光伏有机农业、万户绿色文化家园等产业重点,以新密市循环经济专业园区为依托,抓住恒丰再生环保能源、恒丰纸业、康华纸业、华强纸业、磊展科技等企业,培育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商标集群,加快在城乡固废无害化综合处理、交叉再生利用领域的品牌培育和商标发展。

(四)培育发展特色行业商标。按照立足一种地方资源,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个注册商标的思路,依托我市已形成的密玉、金银花、大隗牛肉、大隗荷叶饼等特色产业,培育发展特色行业商标。

一是培育发展特色产品商标。新密市是中国著名的密玉产地。围绕扩大密玉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效益和品牌效益,做大做强密玉品牌,挖掘和培育密玉生产、销售重点企业开发密玉品牌,加快形成密玉产业优势,抢占小型玉器和首饰,尤其是绿色密玉生产的饰物或艺术品品牌高地。二是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报。继续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注册工作,引导和鼓励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新密金银花、大隗牛肉、大隗荷叶饼等具有明显地域特色产品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地理标志商标,走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经营之路,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商标宣传,增强争创品牌意识。建立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企业主动参加、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品牌宣传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弘扬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道德风尚,努力形成创品牌、保品牌、爱品牌、用品牌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对外展示我市企业形象,扩大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以谋划品牌策略、构建品牌文化、强化品牌传播、打响品牌特色为主题,借助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屏媒和微博、微信,举办驰名、著名商标推介会、研讨会等,全方位、多媒体启动“新密市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形象”公益宣传活动。在省、郑州市级报刊、杂志,政府相关网站、微博,展示、宣传企业形象;在高速路口、公路沿线、市区内各街道等处设置公益宣传广告位;在青屏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形象宣传内容;开展商标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研讨,搭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平台;支持并组织企业参加 “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积极参与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提高品牌竞争力。

(二)加强商标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商标为纽带,大力整合企业技术、管理、文化、营销和创新等资源要素,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对企业家、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培育、运用和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在我市形成以注册商标为保障,以知名商标为依托,著名商标凸显,驰名商标群起的四级商标培育体系。

(三)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健全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对商标侵权投诉迅速做出反应。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通过 “打假保名优”,实行“零距离”打假维权服务机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建立工商质监、文广旅、公安等多部门快速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协作,互通商标案件情况,形成部门联动、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系。

(四)提高市场主体商标管理水平。引导帮助有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商标管理部门,提高市场主体自我维权意识,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无形资产管理,在企业改制改组和组建企业集团时,将商标无形资产的运作与企业有形资产的重组结合起来实现互补。国有企业在并购、改制、抵押、转让过程中,要将企业商标纳入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变更、转让手续,避免国有资产无形流失。

(五)健全商标服务体系。发展商标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发挥商标中介服务在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保障促进作用。

(六)推进商标市场化运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在运用中增值、在增值中运用的增长规律,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发挥无形资产的融资功能,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允许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允许以著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引导企业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提高商标资源的利用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和利用。

五、保障要素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工商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相关单位主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为全市商标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结合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二)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商标战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市政府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每百户市场主体持有的商标量等指标列入政府年底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目标任务分配,把商标战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本辖区经济发展特点,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对已达到驰名、著名商标申报条件的,及时引导企业向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目标任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明确责任人与责任部门,“一对一”定点联系商标培育重点企业,定期进行调研走访,扶持培育。

(三)加强财政支持,完善奖励机制,全力扶持品牌经营。市政府加大对全面实施商标战略的财政投入,增加专项经费,用于商标重点保护、管理培训、形象宣传、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扶持我市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优先扶持本市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本市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培育单位市政府给予奖励10万元,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的培育单位市政府予奖励2万元。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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