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6-00049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6-03-16
  • 2016-04-05
  • 决定
  • 新密政文〔2016〕39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市金融机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积极应对传统产业效益下滑、存款增速放缓、信贷风险防控压力加大等严峻挑战,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举措,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新增贷款、支持政府融资工作的前3名金融机构及协调得力的人民银行新密市支行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为提高全市金融业整体水平再立新功。各金融机构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继续加大对新密经济的支持力度,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新密市2015年金融工作表彰奖励名单

 

                 2016年3月16日

 


附  件

 

新密市2015年金融工作表彰奖励名单

 

一、新增贷款工作奖励名单(共计12万元)

一等奖(6万元):交通银行郑州新密支行

二等奖(4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新密市支行

三等奖(2万元):新密农村商业银行

二、支持政府融资工作奖励名单(共计12万元)

一等奖(6万元):郑州银行新密支行

二等奖(4万元):新密农村商业银行

三等奖(2万元):农业发展银行新密市支行

四、特别奖(6万元)

人民银行新密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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