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79374/2016-00016
  • 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16-02-19
  • 2016-03-01
  • 通知
  • 青政文〔2016〕6号
关于印发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年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无物业管理社区充电桩整治规范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现将《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年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无物业管理社区充电桩整治规范工作推进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219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年城市精细化建设

管理重点工作无物业管理社区充电桩整治

规范工作推进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新密市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新密办〔20163号)要求,深入在辖区开展社区充电桩整治规范工作,加快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含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电动车充电桩(库、棚)建设进度,有效防范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规范,20165月底前,全辖区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含城中村和村民自己建房),要按照《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全部完成充电桩整治规范工作。

二、领导组织

为推进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库、棚)工作,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长:翟桄磊   正科级干部

副组长:赵丽红   综治专职副主任

  员:各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安全办主任杨建立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推进

(一)做好排查。动员各社区,对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含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底数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各社区于2016225日前,将摸底情况(即需建电动车充电桩的数量,不少于2处)填表上报办事处。

(二)典型示范。3月底前每个社区按质量要求完成最低2处充电桩的建设。(社区具体负责协调建设场地及公共关系,市消防大队免费负责建设。)

(三)全面建设。510日前各社区对辖区内自建房和无物业小区全面完成充电桩建设。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督查。纪检办按要求做好专职督查,安全办按标准搞好工作督导。此项工作作为2016年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单项考核、单项计分、单项表彰。

(二)督促落实。各分包社区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各社区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安全副职为具体负责人。要求各社区一周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办事处十天进行一次通报,确保此项任务如期完成。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