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6-00096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食品药品
  • 2016-06-21
  • 2016-07-04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6〕27号
  • 有效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食品安全五查一谈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食品安全五查一谈长效机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食品安全“五查一谈”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21日

 

新密市食品安全“五查一谈”长效机制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到权责清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和追究有据,根据省、郑州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行“全程化监督、网格化监管、台帐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建立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市纪检监察部门责任倒查、责任约谈的一体化“五查一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领导、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工作责任,最终形成从企业到部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新格局。

工作目标:严格落实“五个100%”,即:1. 企业每月开展自查率达到100%;2. 部门每半年对本环节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达到100%;3.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半年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率达到100%;4. 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率达到100%;5. 所有问题、隐患建档造册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食品安全“五查一谈”长效工作机制核心内容:一是“五查”,即: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排查、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二是“一谈”,即: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责任约谈制度;三是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实行“一月一督查,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评定”制度。

(一)“五查”管理模式

1. 企业自查。各监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查重点是:资质(证件)变化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违规添加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情况;隐患及整改情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对外经营等。自查工作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负责人认真组织开展,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纠正并记录在册,形成企业自查台账,于每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相关监管部门。

2. 部门检查。市农委、教体局、卫计委、畜牧局、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局等部门每月要到所监管的企业检查1次,任务重的部门每月检查数量不得少于20%,每半年全面检查一遍。检查的重点是:企业开展自查情况;结合本环节有关规定企业落实情况;备案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情况。对企业自查出的问题、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网格人员排查出的问题,要区分情况及时督促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形成监管部门检查台账,于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市食品安全办。要认真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落实整改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业整顿、依法取缔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3. 隐患排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前期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的基础上,依托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根据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数,每月排查数量不得少于20%,每半年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一遍。排查重点是:辖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小商小贩、食品摊贩、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农村集贸市场、超市、饭店、餐饮店、农家院、农村自办宴席、猪牛羊肉屠宰点以及在出租屋和自家进行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等薄弱部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网格执法人员在15天之内务必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案件除外)要移交市食品安全办或监管部门转办整改,形成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隐患排查台账,于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市食品安全办。

4. 督导检查。市督查考评办、市食品安全办联合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形成督查台账。

5. 责任倒查。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规定,对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中存在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突出问题的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一谈”工作模式

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市食品安全办具体安排,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或发生一般、较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其个人进行责任约谈,纳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约谈要求敷衍应付、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实施“一票否决”,并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对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市司法机立案查处。对企业的责任约谈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对不落实责任约谈要求和整改事项的由监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处理措施。

(三)考核工作模式

1.一月一督查

市督查考评办、食品安全办围绕“五查一谈”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联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及企业进行督查。市食品安全办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2.半年一考核

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每半年考核1次,考核重点为“五查一谈”落实情况、工作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考核采取实地检查、查看台帐、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并依据食品安全季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进行量化打分、排序。

3.一年一评定

根据企业自查台账、部门监管台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排查台账、督查台账和责任倒查台账“五本台账”建立情况以及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主要内容为:

(1)评定企业。由各监管部门制定具体评定办法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全年综合评定。评定内容为企业每月自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以及月评比情况等,评定等级分“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当年内综合评定为“差”的企业,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依法吊销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资质;对综合评定为“一般”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综合评定为“好”的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当年内“新密市食品安全放心企业”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

(2)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评定主要依据为本年度“五查一谈”落实情况和考核情况。评定等次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被评定“优秀”的单位在全市通报表扬,并授予“食品安全先进单位”称号;被评定“差”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对连续2年被评定为“差”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对分管食品安全的有关责任人,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对其调整分工,同时由市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本单位、本环节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完善本区域、本环节食品安全联合排查隐患工作机制。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建立食品安全“五查一谈”长效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监管部门以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要切实加强系统内外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好食品安全。

(三)注重宣传,总结提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对工作效果较好的单位、好的做法要及时宣传,对治理不力、问题严重的要予以曝光。

(四)建章立制,立足长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组织对本区域、本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建立工作台账,装订成册,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台账化管理,并按时报送,各监管部门务必要每月收集、汇总本环节企业自查情况,并进行核查,将其作为月评比重要依据。市督查考评办、市纪检监察部门、市食品安全办要对“五本台账”建立情况和报送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联系人:钱其龙,联系电话:85810898(传真),邮箱:xmshipinban@163.com)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新密政办〔2013〕2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台账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台账

    3.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4. 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台账

    5. 食品安全责任倒查台账

    6. 食品安全考评工作实施细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

    7. 食品安全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监管部门部分)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