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6-00197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6-12-15
  • 2016-12-20
  • 意见
  • 新密政办〔2016〕64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意见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根据《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5〕54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政府信息资源是政府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是政府及各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核心资源。政府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是构建“高效、廉洁、服务型”现代政府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市政府信息资源存在着多头重复采集、部门分散管理、利用效率较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促进政府行政流程的优化以及行政机制的创新,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有利于促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改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状况,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均等化、便捷化的社会公共服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总体要求

以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建立“五单一网”制度为契机,以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政府令第213号,按照统筹规划、规范有序、便捷高效、无偿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统筹建设新密市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利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

推进和加强我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减少信息重复采集。充分发挥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的效能,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管理职能明确、运行机制灵活、制度法规完善、资金利用高效、技术支撑安全可靠、信息资源高度共享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实现数据一数一源,强化数据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有效支撑政府科学决策,促进提高行政效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升改善公共服务,更好地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和“资源整合、集约建设”的原则,采用云计算技术构建一个高弹性、高可用、按需服务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服务体系,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供支撑服务。

(二)加快编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和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构筑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准确、完整、规范的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机制,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快建设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快推进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结合全市重点工作,大力推动决策支持、行政审批、信用信息、不动产登记、应急指挥、社会创新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地名地址管理等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数据库建设。统筹推动规划、土地、住房、交通、旅游、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题性的专业数据库建设。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协同公开机制。统筹规划、统一组织,确定法人、人口、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政府信息资源的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数据标准,并以目录公开形式公布,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申请、查询、注册、公开和协调工作机制。

(二)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统筹建设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建设全市法人、人口、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数据库。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履行职责需要,按照“业务产生数据”、“建设与维护同步考虑”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建设专业数据库。建立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备案、注册、运行、更新、注销管理制度,对全市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三)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查询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需求,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加强部门政府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具有政府信息共享需要时,通过查询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查询所需的共享政府信息是否已经存在,能否共享提取利用,避免重复采集和建设。共享政府信息资源的使用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采集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提供部门已经采集的政府信息。

(四)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协商机制。共享政府信息资源的使用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共享用途和具体业务环节。无条件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通过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自行获取。附条件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按照设定条件和规定程序在双方或多方(履行职责相关联的两个或多个部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共享政府信息;确需向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方提供共享政府信息资源的,应书面征得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提供部门的同意。共享政府信息资源的使用部门对共享条件存在争议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处理。

(五)建立信息安全协议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过程中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统筹考虑信息安全,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妥善保管政府信息资源,确保共享政府信息的安全。涉及要求的,信息需求方和提供方要签订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协议。通过共享取得的政府信息,只能用于共享安全协议指定的用途和范围,未经允许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超出约定范围使用共享政府信息资源的,一经发现由市政府办公室责令其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共享政府信息资源使用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资金保障机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基础设施、数据库、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共享目录、共享交换平台等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同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信息化资产维护经费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运行维护费,业务数据采集、共享、维护的经费由部门、单位相应的工作经费列支。

(七)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激励与约束机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考核指标统一纳入全市电子政务目标考核,由市政府进行年度考核。从基础设施、组织管理、安全保障、项目建设、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应用成效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设置考核指标,建立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有机统一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实施绩效管理,全程跟踪问效,督促项目建设,促进数据资源共享。

六、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电子政务中心、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税源办、市人社局、市档案局等部门组成新密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加快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配套措施,建立政府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实施数据资产目录公开,规范数据资产管理,推动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公开共享、开发利用。探索推行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尽快出台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采集、共享、交换、数据库管理、信息安全等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按照本意见要求,明确责任机构和管理人员,对本区域、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推动本区域、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以及政府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2016年12月15日

  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分类整理,编制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提出共享需求。

市政府各部门

2016—2017年实施

2

编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

市电子政务中心

2016—2017年实施

3

建设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筑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服务体系。

市电子政务中心

2016—2017年实施

4

人口基础信息库: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融合人社、民政、卫计委、不动产管理、交警、通信、水、电、气、暖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主要标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

市公安局

2016—2017年实施

5

法人基础信息库:以工商质检部门信息数据为基础,融合工商、国税、地税、环保、水务、国土、住建、供电、自来水、天然气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数据库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数据库。

市工商质监局

2016—2017年实施

6

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库:以新密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为基础,整合住建、规划、地质、水文、林业、农委等数据资源,推动完善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库。

市国土局

2016—2017年实施

7

宏观经济数据库:融合财政、国税、地税、发展改革委、国土、住建、房管中心、公安、供电、社保、交运、商务、烟草、统计、环保、规划、煤炭、民政、水务、自来水等部门相关信息,建立税(费)源信息、涉税(费)信息、综合治税涉及到的其他各种数据信息。

市税源办

2016—2017年实施

8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项目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

市财政局

2016年开始实施

9

出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范。理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体制机制,制定政府内部数据共享管理规范,扩大共享范围,实现开放管理、授权使用。

市政府办公室

2016—2018年实施

10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估制度,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

2016—2018年实施

11

统筹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建设和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应用系统,提高应用效能。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2016—2018年实施

12

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开发利用。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在本市经济结构转型、政府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资源的浏览、查询、下载等基本数据服务,汇聚基于政府信息资源开发的应用程序等增值功能,满足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资源的使用需求。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2016—2018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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