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001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6-12-23
  • 2016-12-23
  • 决定
  • 新密政文〔2016〕231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年度在新密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是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大主体”工作,推进“五个体系”建设,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重点突出,带动全局,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市环保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市人社局大力实施全民创业,服务发展普惠民生;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主动引资金,重点项目成效大;市林业局坚持节点绿化,绿色新密突显;市政务服务中心简化程序优服务,创建国标促发展;王冰等同志履职尽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攻坚克难、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汇聚全市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智慧力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要求,经2016年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在新密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环保局、人社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等4个公务员集体给予记三等功奖励,给予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记功奖励,给予王冰、虎伟东、张超峰、郑路明、张艳艳、李宏伟、祖君、张跃华、梁书灿、冯志刚等10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徐慧敏、朱国兴、郑宏东、王英朝、赵明晓、王淑慧、李瑾瑜、赵培树等8名同志嘉奖奖励,王战伟、王建华、杜书伟等3名同志记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同时,也希望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加快全市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生态、平安和谐、公平有序”的现代化宜居宜业新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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