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009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7-01-09
  • 2017-02-04
  • 通报
  • 新密政文〔2017〕1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公文评选情况的通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公文

评选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文处理工作水平,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市政府办公室举办了2016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公文评比活动。参评公文由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遴选报送,共118篇。经过严格评选,共评选出优秀公文26篇。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公文及制发单位

1.《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村镇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米政〔2016〕18号,米村镇党政办公室)

2.《苟堂镇人民政府关于始祖山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施工监理招标的请示》(苟堂政〔2016〕30号,苟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3.《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政文〔2016〕167号,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4.《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十三五”公路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的请示》(城政文〔2016〕49,城关镇党政办公室)

5.《来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来集镇苏寨村煤矿沉陷区群众相关问题的函》(来政函〔2016〕1号,来集镇党政办公室)

6.《超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会2016年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超政文〔2016〕121号,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7.《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刘寨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刘政〔2016〕6号,刘寨镇党政办公室)

8.《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2017年下庄河至谭村湾等五条村道建设计划的函》(牛政函〔2016〕80号,牛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9.《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华路办事处2016—2017年度冬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华办〔2016〕52号,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10.《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伏羲古镇社区申请建设用地的请示》(尖管〔2016〕31号,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11.《新密市矿区办事处关于及时处理茅岗社区危房安全隐患问题的函》(矿区函〔2016〕5号,矿区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12.《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袁政文〔2016〕48号,袁庄乡党政办公室)

13.《新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环〔2016〕48号,新密市环保局办公室)

14.《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高温和汛期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密建管〔2016〕27号,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15.《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新密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的通知》(新密国土资〔2016〕42号,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16.《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卫〔2016〕63号,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17.《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S317线新郑机场至新密段改建工程局部路线方案的函》(新密交运函〔2016〕11号,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18.《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新密规管〔2016〕27号,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19.《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核查新密市粮食购销公司房产登记情况的函》(新密征补函〔2016〕2号,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综合科)

20.《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招生工作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新密教体办〔2016〕27号,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1.《新密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新密市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水〔2016〕37号,新密市水务局办公室)

22.《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新密人社〔2016〕102号,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3.《新密市林业局关于郑州220千伏密北11千伏送出工程走经征询意见的函》(新密林函〔2016〕7号,新密市林业局办公室)

24.《新密市财政局关于将新密市西大街下庄河市场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密市曲梁锦绣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列入市级财政年度支出预算的请示》(新密财政文〔2016〕30号,新密市财政局办公室)

25.《新密市审计局2016年度工作意见》(新密审〔2016〕6号,新密市审计局办公室)

26.《新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改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新密工信字〔2016〕53号,新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未按要求报送文件参评的单位

没有按照要求报送文件参评的单位有: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煤炭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曲梁镇政府、岳村镇政府。

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好坏、效率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影响政府机关的形象和权威。希望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充分认识公文处理在行政机关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责任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水平与质量,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生态、平安和谐、公平有序”的现代化宜居宜业新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月9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