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024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7-02-21
  • 2017-03-07
  • 通知
  • 新密政文〔2017〕18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1日

 

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郑州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吸纳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和郑州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我市优质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集聚,推进我市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壮大我市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显著改善城市面貌,塑造城市特色,增强发展活力,促进我市市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开放创新为动力,按照“双城、四市镇、多点”的空间布局,把“以建为主、提升品质、扩大成效”作为战略重点,不断提升我市城乡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二、目标任务

围绕城市建设提质增效,统筹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统筹地下、地上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快生态环境治理等,创新投融资体制,扩大有效投资。通过三到五年努力,使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资源集约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城镇特色更加鲜明,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城镇吸纳力、辐射力明显增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宜居。顺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城市,使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推动城市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市设计,展现城市历史文化及自然环境特色,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富有特色和魅力的城市风貌。

——产城融合,增强活力。坚持以产兴城、依城促产,强化城市产业支撑,繁荣城市经济。通过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吸引要素集聚,拓展产业发展平台,使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和竞争优势。

——更新理念,创新模式。贯彻落实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精明增长等理念,坚持节约集约和生态优先等原则,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既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发挥好政府的规划引领和协调组织作用,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统筹推进,分类指导。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发展方向,全盘谋划,统筹安排,结合城市实际,分步骤、分层次,有序推进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相适应,实现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公开性

1.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围绕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准确把握城市发展定位,完善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6月底前,完成统筹城乡、覆盖全域的城乡总体规划,并同步完成总体城市设计,为提质工程打牢基础。

2.完成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落实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序推动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区范围内形成全覆盖,合理引导城市开发建设行为;结合城市环境提升及风貌塑造需求,推动特定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1)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完成覆盖城乡的环境卫生、教育、医疗、卫生等4项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启动社会福利设施、体育设施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完成覆盖城乡的电力、通信信息、防洪、供水、排水防涝、燃气、供热等7项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3)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完成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4)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结合城市公共空间布局及城市景观塑造需求,完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5)公共安全体系专项规划。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完成人民防空、综合防灾、地下空间利用等3项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6)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完成覆盖城乡的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7)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3.完成规划区范围内特定意图区的详细城市设计。以展现我市历史文化及自然环境特色、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为目标,逐步完成规划区范围内特定意图区的详细城市设计。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按照《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深度要求,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同时,选择对城市形象影响较大的区域,或是具有较为丰富的历史遗存的地段,或是对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有较大效果的区域,开展特定意图区详细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每年编制完成特定意图区详细城市设计2项以上。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完成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街区、主干道沿线、滨水地段、山体周边、交通枢纽、商贸区、广场等重要地段和节点的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构建高等级公路骨干路网。投资170亿元,续建商登高速、郑少高速公路新密北互通式立交工程、S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段改建工程,新建商登高速五里堡互通式立交、S541南四环至G343线改建工程、G234线郑州境G310以南段改建工程、郑登洛城际铁路。通过骨干路网项目的实施,逐步形成干线公路“八纵八横”大交通格局,打造通达郑州城区、航空港区和中原城市群的半小时、一小时经济圈,打造市域内15分钟高速圈、15分钟干线公路圈,“域外畅通、域内便捷”的交通路网体系基本形成。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城区路网建设。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推进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深挖道路潜能,打通“断头路”、“卡脖路”,提高路网密度,积极缓解交通拥堵。投资211.12亿元,实施大北环、未来路南北延、溱洧大街、高洼大街、郑风大道等50个项目,2017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2018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城市路网密度提升到7公里/平方公里,2019年底提升到8公里/平方公里。  

(3)突出抓好城市各类停车设施、充电桩和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建设。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构建覆盖城乡、经济安全、便捷舒适的一体化城乡交通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城乡绿道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逐步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实物隔离,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5%以上,百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数不低于10个。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2017年公共自行车全面推广实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政府

2.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综合管廊建设。2017年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业规划,有序推进地下管廊项目建设,到2018年,完成2个地下管廊的建设任务。到2020年开工建设5公里以上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计划投资5.3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各管线单位,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实施城市燃气气化工程和城市供热民生工程。

(1)提高燃气普及率。多途径开发气源,积极引导管道燃气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投资6000万元,铺设燃气管网54公里。到2018年燃气普及率达75%。

(2)积极推进我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鼓励采用供热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推进区域和分布式供暖系统建设。投资6000万元,铺设城区供热管网27公里;投资2.3亿元,实施中原环保引进新热源2×23公里;投资2.20亿元,完成新密市循环经济专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2020年力争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征补办,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中裕燃气、港华燃气、中原环保

4.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围绕“新区国际先进、市区国内一流、县域全省领先”电网发展战略目标,市域电网重点强化对市区支撑承载能力。计划总投资8.5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亿元,重点解决110千伏市域用电报装受限、35千伏及以下线路变压器重过载、10千伏供电半径过长、部分地区“一乡一线”等薄弱环节。实现市区至少由2座220千伏变电站供电,110千伏容载比达到1.8以上,10千伏户均配变容量达到3千伏安,配电自动化实现全覆盖,市区供电可靠性达到99.988%,全面满足市域城镇化和产业发展需求。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大力推进房屋建筑光纤到户建设与改造和移动宽带覆盖优化,全面提升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普及水平。2017年底实现市区家庭固定宽带接入达到50Mb/秒,2019年实现市区家庭固定宽带接入达到100M/秒;2019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固定、移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完成含主要场所在内的4G网络全覆盖;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依法保障固定、移动宽带网络建设通行,确保信息通信网络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通信公司

6.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计划总投资1.125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0.02亿元,建成市、乡、行政村三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

(1)2017年,完成全民健身中心(馆)、2个至少含标准足球场的公共体育场建设的选址、资金、立项等工作,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组织筹建体育馆、游泳馆,升级改造20%的室内外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新建居住区、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2)2018年,建成全民健身中心(馆)、2个至少含标准足球场的公共体育场;完成体育馆、游泳馆的建设选址、资金、立项等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升级改造30%的室内外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新建居住区、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3)2019年,开工建设体育馆、游泳馆,升级改造40%的室内外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新建居住区、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4)2020年,建成体育馆、游泳馆,全面完成升级改造室内外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的目标任务,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健身路径全覆盖。

7.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品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全省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发展有关政策,合理布局、配套完善居住小区、居住区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设施,强化市政府建校主体责任,实现规划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尽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品质。2017年至2019年7月,完成政通路小学、育才街小学、东大街小学、长乐路初级中学、东大街初级中学、开阳路小学、开阳路幼儿园、新华路小学、新华路幼儿园、新密新城第一初级中学、新城第一小学、新城第一幼儿园、新密市新建一高新校区等1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任务,计划总投资7.92亿元,2017年投资6.74亿元。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8.统筹布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改善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条件,推进街道、社区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养老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1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0.02亿元,建设社会养老机构、颐养结合养老项目。到2020年底,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5张以上;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1)2017年,对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用地情况进行调研,摸清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计划,优化用地布局;2018年,根据我市实际及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2)2017年,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2家以上,新增养老床位300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以上,逐年递增,到2020年,完成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改扩建养老机构2家以上,新增养老床位400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5张以上。

(3)2017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70%城市社区,60%以上的乡镇和3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逐年递增。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0.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020年,“十三五”中央预算内投资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计划总投资3.14亿元,2017年投资1.36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米村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启动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楼改扩建项目,力争完成市妇幼保健院产儿科病房楼项目。2018年,启动市中医院科研综合楼项目。2017年开始至2020年,每年创建一所全国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米村镇政府

(三)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1.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充分发挥本地资源、技术、人才等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的产业转移,重点引进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性、基地型项目,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完善配套产业,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中、促进城市就业、支撑城市发展。纳入中心城市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与中心城区主导产业的关联配套,积极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形成与中心城区错位发展、链式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传统农业地区要依托本地资源和农业特点,发展内生型和根植型产业,推动县域工业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区2017年续建、新入驻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146.9亿元,2017年总投资49.9亿元。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征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农委

2.扩大招商引资。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顶层设计和整体策划,创新招商引资理念,细化招商优惠政策,增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吸引力。

(1)全市至少签约5个“四力”型项目,开工3个“四力”型项目,市党政正职、主管招商引资、工业和城建的行政副职领导至少完成新签约并开工1个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左右的市重点支持、符合本区域发展方向的主导产业项目。

(2)全市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定位,通过认真分析谋划,明确主攻方向,锁定目标企业,制定招商攻略,形成招商图谱,开展精准招商,提高招商成效。2017年起,每年要分别谋划20个以上符合主导产业的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征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

3.协调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医疗资源、教育资源、创新创业资源向城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在城区与产业园区结合部规划建设商业服务、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产业园区和中心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体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征补办

(四)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城市山脉、河流水系、植被等各类自然特色,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

(1)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辖区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辖区内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底数,找准治理重点,精准治理土壤污染。

(3)开展污染场地排查。按省环保厅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六大行业企业和废弃场地及拟流转再利用地块、涉重金属企业周边土壤及农作物的污染情况排查,并上报郑州市环保局,充分做好监管和风险管控,防止出现新的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事件发生。

(4)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考核。根据省、郑州市政府目标考核要求,2017年,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列为政府年度目标重要内容,年底将组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城市修补。制定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和老建筑围护加固措施,重点开展广告牌匾整治、违法建筑拆除、街道立面改造、城市色彩协调、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并改造利用旧厂房、旧公共建筑,提升老城区环境品质,增加老城区公共活动空间,完善老城区功能;以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保护和利用好现存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盘活老城区产业业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旅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思路和实施策略,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改造。市区、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排放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提高城市雨水排涝系统规划设计标准,推进雨水管网、防汛排涝等设施建设改造。2017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成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2017年开展1项以上示范项目建设。2018年,建成区1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易涝隐患区域,20%以上建成区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园林绿化处、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1)生态水系建设和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按照全域水系理念,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水系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其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着力推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切实保障水安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续建新密新区黄水河上游段治理工程、泽河山洪沟治理、云岩宫水库改扩建工程、引水入密工程,新建溱水河综合治理项目、双洎河观寨至黄湾寨段河道治理工程、双洎河李湾至下庄河段河道治理工程、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大潭嘴水库复建工程等项目,计划总投资26.404亿元,2017年总投资8.06亿元。

(2)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工作。围绕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编制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和机制,强化水资源管控手段和措施,加大水行政执法和查处力度,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城市备用水源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广使用中水,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节水型单位、企业、社区创建工作,争创节水型城市。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来水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公园游园、生态廊道、滨河绿带建设,每年新增绿地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以上。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1)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2018年底前,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2)公园游园建设。每年建成开放1个公园,2个游园;每年新建或改造1个防灾避险公园。

(3)实施市花月季种植工程。每年新植月季5万株,其中树状月季不少于30%。

(4)园林单位(小区)、园林乡镇创建。每年创建5个园林单位(小区)、1个园林乡镇。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市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生态廊道建设。根据绿地系统规划,结合道路建设进度,完成年度生态廊道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处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市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屋顶绿化建设。现有公共设施屋顶具备绿化条件的建筑实施屋顶绿化,每年完成屋顶绿化的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52号)要求,新建住宅类建筑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15%,商业服务类建筑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30%,公共服务类建筑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3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园林绿化处

6.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投资10.7亿元,实施碧水工程,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实施冲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2017年计划投资6.7亿元。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努力提升住房品质。

(1)科学编制住房规划。2017年3月底前完成我市“十三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每年一季度公布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力争2017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品住宅比例不低于20%,以后逐年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2020年达到60%以上。

(2)提高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品质。要从规划结构、功能布置、道路交通、景观设计等方面优化建筑方案设计。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自由选择购买位置好、品质高、环境美的商品房,改善居住条件。

(3)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创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对于获得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市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4)大力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我市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在12个月以内,实物补偿部分可自由选择安置方式。

(5)加快在建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要确保配套基础设施与住房同步建成、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鼓励成立专业保障性住房运营公司或政府外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征补办、市自来水公司、市园林绿化处,各街道办事处,各管线单位

(6)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技术。落实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的规划设计、建造施工和运行维护,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2017年起,全市新建城区、绿色生态城区、节能减排示范区的新建项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商品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和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遏制扬尘污染。

(6)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造方式创新,研究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着力推广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市政工程先行试点示范,要率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逐步延伸至普通商品住房领域,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区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信委、市房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8.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重点整治高速公路两侧禁建区内、高压走廊、铁路沿线、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对高速公路两侧沿线的仓储、市场等不符合要求的非居住性现状建筑,在妥善安置安排生活生产的同时,予以拆除,进行生态复建,对禁建区内的村庄进行异地迁移,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拆除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征补办、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制定完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和措施,着力解决城市道路和步行道板破损、坑洼不平、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积极推进城区弱电架空线缆入地,创造条件推动中心城区强电入地。

(1)及时修复破损市政道路,确保各类城区道路运行状况得到根本改善,2017年底,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逐年提升一个百分点,2020年车行道和人行道完好率都达到98%以上。

(2)2017年底排水管涵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杜绝污水入河现象,到2020年基本消除易涝隐患区域。

(3)持续开展窨井整治工作,根据沉降破损的管养标准,进行日常养护和突发事件处置,2017年底,所有窨井和管径在500毫米以上管道加装安全防护网,实现窨井完好率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

(4)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2017年实现桥梁检测全覆盖,加强日常保养和小修,根据检测定级标准,对合格状态以下的制定维修加固计划,2020年实现桥梁状态良好,安全运行。

(5)积极推进城区弱电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创造条件推动中心城区强电入地,新建和改扩建道路同步进行架空线缆入地,2017年底实现主干路架空线缆入地率达到90%以上,次干路达到70%以上,2020年实现主要街道无架空线缆,支路背街线缆单侧设置,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供电公司,各管线单位

(6)制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建立专业路灯管养队伍,完善路灯管养制度;确保装灯率达到100%,路灯亮灯率主干道不低于98%,次干道和支路背街不低于96%,路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努力在城市主要道路、窗口地区及游园、广场、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一批夜景工程,美化亮化城市夜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破坏、侵占路灯设施行为,确保路灯设施整洁、完好、牢固、安全;积极推行节能灯及新能源路灯使用,达到城市照明与节约能源并重的目的。通过4年的提质工程,解决当前城市照明管理相对粗放、养护不精、管理不细的问题,大幅提升县城城市照明管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品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加大交通管控力度。综合整治车辆违章占道、违禁行驶、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问题。

(1)静态交通管理。2017年,城区选择3—5条条件较好的道路,集中力量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实现城区主要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明显减少;2018年,将示范路成功经验向中心城区主干道推广。2019年,将示范路成功经验向建成区道路推广,达到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均衡发展的管理目标。2020年,实现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

(2)动态交通整治。2017年,城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显著下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逐年上升,2020年前,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4%;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80%;主干道行人守法率>75%。

(3)交通设施规范提升。2017年设置2—3条精品街与15个精品路口,2018年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9年达到95%以上,2020年前,实现交通设施设置合理,齐全有效,维护及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动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升级,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撑重大项目科学决策。

(1)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对接,并试运行;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预验收;建立健全高位监督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机制体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数字城管监督考评结果纳入政府行政效能考核体系;建立建设提质工程的基础空间数据体系。

(2)2018年,建成地理空间框架共享与交换服务平台、保障体系,合理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基础空间数据的全覆盖与动态更新;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

(3)2019年,完成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着力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能建筑等;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功能拓展,其他公共服务平台要做好与数字化城管平台的衔接整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建成智慧城管平台。

(4)2020年度,完成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种智慧化的服务;依托智慧城管平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4.强化供水节水及水质提升。实施一批供水水厂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用水普及率。对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厂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更新改造老旧管网,淘汰混凝土管等落后管材。

(1)2017年,投资3300万元,完成1000户“一户一表”改造,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铺设供水管网33.6公里;投资8130万元,完成新密新区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和配水管网建设。

(2)2018年,投资1970万元,完成1000户“一户一表”改造,对东大街、长乐路、雪花街、货场南街、新华路、龙潭路等路段进行管网改造,在溱水路与鼓南路交汇东南侧建设一座3000立方米低区泄压水池。

(3)2019年,完成1000户“一户一表”改造、五里店水厂升级改造、嵩山大道、兴隆路、货场西街、密新南路等部分路段管网改造。

(4)2020年,完成1000户“一户一表”改造,西关、于家岗水厂升级改造、开阳路、长乐路、龙潭路、洧水路等部分路段管网改造。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推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道路清洗等用水要优先利用中水,积极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处

5.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7年,启动建设西区洧水河污水处理厂、袁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总投资2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4亿元。2017年底,现有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城区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总投资7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3亿元,做好创建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工作。到2020年,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以上,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加强公共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

(1)2017年,制定完成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研究制定配套建管政策,逐步完善城市建成区机非硬隔离设施。建成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完成一处立体停车场、一处地下停车场、一处固定平面停车场。新建商品住宅严格落实项目配建指标。新建住宅区、大型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停车位数量的5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商业、工业类项目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泊位比例不低于10%。

(2)2018年,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的标准。商业繁华区至少建成一处不少于100个停车泊位的立体或地下停车场;新建住宅区、大型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停车位数量的10%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按5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商业、工业类项目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泊位比例不低于10%。所有公共场所均设有非机动车停车场,乱停乱放现象得到基本解决。

(3)2019年,基本实现“一车一基本泊位,100辆车15个公共停车泊位”的要求。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取消道路交通拥堵区域的路面停车场,预留地铁、轻轨P+R接驳公共停车场建设空间,充电桩基本满足电动车辆充电需求。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规范、有序、整洁”的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实现无乱停乱放现象。

(4)2020年,实现公共停车场建管体制规范有序。完善城市建成区停车场布局设置,实施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城市建成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得到基本解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房管中心,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整治环境卫生。

(1)增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2017年推行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单位、院校、市场)不少于3个,垃圾回收率达到10%以上,市财政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保障经费用于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展开。投资1160万元,购置垃圾转运车40辆。投资1.2亿元,启动建设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2017年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垃圾运输车密闭率、垃圾收集车密闭率达到95%,2018年达到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7年达到95%以上,2018年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2)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能力。按照清扫保洁面积足额配备环卫保洁车辆,每10万平方米配备1台吸尘车辆,需购置28辆,投资1680万元,2017年购置7辆,投资420万元;每8万平方米配备1台冲洗车辆,需购置25辆,投资1250万元,2017年购置6辆,投资300万元;每5万平方米配备1台洗扫车辆,需购置37辆,投资2960万元,2017年购置10辆,投资800万元。每天进行两次清扫保洁;2017年机扫率达到70%以上(主次干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2018年机扫率达到75%,2020年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85%以上。

(3)加大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力度。公厕数量2017年达到4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20%,二类以上达到40%,需新建公厕42座,总投资2600万元;2018年达到5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30%,二类以上达到50%,其它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需新建公厕25座,总投资1500万元。全面升级改造垃圾转运站,2017年投资950万元,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将7座吊装式中转站全面升级为压缩式中转站,垃圾转运站达到每2平方公里一座。城区道路果皮箱达到1个/100米,需新增果皮箱3000个,计划投资180万元。

(4)建立规范的保洁制度。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的保洁及整洁力度,集中解决垃圾积存、卫生死角、白色污染等突出问题,制定清扫保洁精细化标准。按照要求足额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达到100%;2017年,重点区域、主干道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双7”标准(城市道路每平方米浮尘含量不超过7克,地表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7分钟),2018年以后逐步达到“双5”目标。

(5)持续开展“达标街道”评比活动。2017年,“达标街道”数量占城区街道总量的70%。

(6)实行环卫公司化运作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环卫作业公司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作,主要负责窗口地区、主次干道等重点道路的清扫保洁、公厕(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等工作。

(7)建立环卫待遇定期增长机制。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卫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郑城管〔2013〕420号)精神,建立环卫职工工资定期增长机制,每年将落实环卫职工待遇的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8.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1)2017年底,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和筹建,同步建立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的处置核准制度,制定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初步形成规范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3月底前,所有渣土车辆必须完成自动密闭改装、安装卫星定位并实施公司化管理,清运车辆达到“四统一”标准。筹建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平台。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

(2)2018年,根据建筑垃圾产量及其分布,合理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并具备处理能力。至少引进一家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强化清运公司行业管理,建立年检、考核、退出机制。健全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平台,对排放、运输、消纳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管。

(3)2019年,全部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初步建立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扩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规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

(4)2020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平台高效运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强建筑物外立面和户外广告管理。

(1)2017年,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并出台实施,完成主要道路沿线建筑物立面整治规划设计工作,完成主要道路沿线两侧霓虹灯门头牌匾材质、规格、形式、质量、色彩等规划设计工作,6月底前,完成“城管电话语音追呼系统”的建设并正常运行。

(2)2018年,坚持样板开路,先行打造“一个城市出入口,一条主要交通干道,一个重要窗口地区”,以点带面、循序铺开综合治理工作。

(3)2019年,基本完成市区主要道路的整治任务,力争城市容貌明显提升。

(4)2020年,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整治质量。

10.加强占道经营整治。深化规范“三室一庭”、“四位一体”司法保障机制,落实“定人定岗责任制”,对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重点部位加强管控,加大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依法取缔力度;按照“五统一”管理标准加强疏导点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持续开展露天烧烤和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设置规范的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科学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1)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治理,2017年实现60%区域无占道经营问题,2018年实现90%区域无占道经营问题,2019年基本取缔占道经营,2020年进入日常监管阶段。

(2)疏导点建设管理,2017年至2018年按照“五统一”的管理标准加强疏导点管理,2019至2020年为日常监管阶段。

(3)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2017年至2018年取缔露天烧烤,餐饮服务场所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2019年进行日常监管,初步建立长效机制,2020年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提升城市居民综合素质

1.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弘扬文明新风尚,通报曝光不文明行为,形成充满正能量的舆论环境。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道德讲堂,在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宣传平台,普及公民文明礼仪的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等知识,努力提高市民特别是新进城市民的城市文明素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加强未成年人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培养,纳入相关课程和教学考核。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根本,结合我市地域特色、历史背景、文化传承、风俗人情等,培育符合地方实际、群众易于接受的城市精神并予以大力弘扬。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塑造开放、包容、和谐、博爱的城市主旋律。

2.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要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要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要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办、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等功能优势,逐步使文明创建活动成为市民的思想行为自觉。健全完善公民行为规范约束制度体系,对少数不文明、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五、推进措施

(一)创新融资方式

1.充分发挥市级各类基金平台作用。依托郑州市已设立的政企、银企、保企和社企合作的各类城镇化基金,对纳入建设提质工程的项目优先取得支持。积极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郑州市级城镇化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土地综合开发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增强我市投融资机构市场化融资能力。进一步明确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功能定位,支持投融资平台公司积极转型。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要积极谋划和承接项目,以有效资产、有价证券等对金融机构进行抵押担保,增强市场化融资能力。探索将收储整理的土地由资源转化为资产、资本,全面提升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提升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能力。鼓励通过整合资产、资源、资金、资本,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公司,增强债权融资能力。我市投融资公司要积极与郑州市级投融资公司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合作,引进各类基金共同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断增加公共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并以此作为资本金投入,更大程度的撬动投资规模。我市投融资公司要积极担保承接项目,解决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适应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的满足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基础设施项目运作模式。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及“投资+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直接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公用企业、投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基本建设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财政性资金向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重点向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重点用于建设提质工程配套资本金;引导国有投资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建设提质工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提高政府偿债能力。要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规模控制、举借审批、统计管理等制度。要提高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合理控制新增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落实土地保障政策

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单独组卷报批,在用地指标分配上统筹予以保障。“十三五”期间,按照新增2万亩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保障。自有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足的,缺口部分可申请从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中追加。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管理,加快土地审批、征收、储备、供应流程。仓储物流、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平台交易,具备条件时,将工业用地纳入网上交易范围,实行统一监管,实现效益最大化。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空闲土地资源和沉淀资金,带动财政资金回笼、财税收入增加、用地成本降低和经济持续增长。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快城建项目实施

1.认真规划项目。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结合新区开发、老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分类做好项目规划,加强项目论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储备,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相衔接,按先急后缓原则确定建设时序,分类明确利用资金类型,建立项目库,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各类手续。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对于开工建设的项目,认真组织、科学施工、精心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时间、进度、人员三明确,制定细化项目推进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推进。建立健全项目督查督办机制,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总通报。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考核奖惩机制,将项目的实施、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考评奖惩。建立健全项目推进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2017年开始,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安置房项目32个,实施城区和新密新区道路建设项目50个。

牵头单位: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要依据郑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治理体系、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综合保障水平。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认真履行竣工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健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坚决责令整改到位,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城市创建

要以开展创建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为载体,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园游园配套、河流水域治理、亮化绿化美化等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着眼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市场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持续发力。城市创建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力量,将创卫生城市与改变生活习惯、创园林城与爱护花草树木、创文明城与育文明人、创生态城与保护环境、创旅游城与提升形象、创节水城与集约节约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建设提质工程的全面实施。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创建办、市园林绿化处、市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创新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提质工程的整体安排部署,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提质工程的方案审核、工作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项目审查、工作考核等工作。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推进机制,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提质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定期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干部培训。要大力培养和积极引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门人才,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试点镇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

(六)加强部门联动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联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推进实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市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对提质工程的舆论引导。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加快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列入建设提质工程的项目要纳入市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切实做好国家、省、郑州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财政负担资金,培育壮大融资平台实力,研究制定并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等支持政策,适时提出可复制的融资方式和措施。市国土局负责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提质工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要增强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不等不靠,对比典型找差距,形成比、赶、超的良好状态,加快建设进度。

(二)细化目标,落实项目。要根据省、郑州市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从规划起步,进一步细化目标,谋划建设项目,落实项目投资主体,完善相关手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项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着力加强督查工作,建立督查制度和督查问责机制,明确督查重点,注重督查效果,大力营造竞相有为、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鼓励有作为和整肃不作为并重,对主动作为、工作有成效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持续推动提质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督查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在项目谋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重视群众的感受和需求,依法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迁改、重大工程的风险评估力度,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提升矛盾源头治理能力,从源头消除不稳定因素。

 

附件: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红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辛绍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彦国  副市长

蒋剑茹  副市长

姬贤杰  副市长

齐智慧  副市长

张宏杰  副市长

牛  璐  副市长

成  员:屈国强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松杰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罗超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海潮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梁书灿  市督查考评办主任

张超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卢长水  市教体局局长

刘大军  市科技局局长

田建勋  市工信委主任

朱丽华  市民政局局长

虎伟东  市人社局局长

马卫东  市国土局局长

王  健  市煤炭局局长

陈铁建  市住建局局长

郑二卿  市交运局局长

周建凯  市环保局局长

王春芳  市农委主任

徐绍敏  市水务局局长

魏颖阳  市林业局局长

冯伟东  市文广旅局局长

寇海荣  市卫计委主任

陈志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裴秋云  市统计局局长

冯嵩懿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玉亭  市执法局局长

卢燕华  市文明办主任

宋卫敏  市规划局局长

王钊铭  市社保局局长

张艳艳  市商务局局长

郭彦卿  市供销社主任

赵明晓  市创建办主任

钱瑞芳  市爱卫办主任

申军锋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杨晓辉  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梁松臣  市房管中心主任

张海俊  市园林绿化处主任

程柏松  市征补办主任

李瑾瑜  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综合协调办主任

梁怀义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郭剑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钱文静  市金融办负责人

豆  艳  市邮政局局长

赵法民  市国税局局长

刘松涛  市地税局局长

李新有  市供电公司经理

李德春  市电信公司经理

李  磊  市移动公司经理

王承纲  市联通公司经理

王  昆  新密中裕燃气公司经理

仲剑明  新密港华燃气公司经理

董永涛  中原环保新密热力公司经理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陈铁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纪委书记魏国颖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的整体安排部署,协调研究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政策。2.负责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开展建设管理提质工程有关工作。3.实施建设管理提质工程的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制定工作推进机制。4.研究制定与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具体组织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2.受领导小组委托,具体负责建设管理提质工程的方案审核、工作指导、协调推进、督促检查、项目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3.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总结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4.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解决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实施中突出困难和问题的政策措施。5.筹备和组织领导小组各类会议的会务筹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及与郑州市领导小组对接和信息上报工作。6.处理有关单位与建设管理提质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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