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7-00053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
  • 2017-03-10
  • 2017-04-04
  • 通知
  • 新密政办文〔2017〕6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城市建设管理提质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2017年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0日

 

新密市2017年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进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7〕18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6〕62号),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完成城乡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特定意图区详细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15%以上;加大交通管控,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显著下降;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园,升级改造20%的室内外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新建居住区、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2家以上,新增养老床位300张以上;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建1所全国满意乡镇卫生院;城市双修开始推进,实施最严厉的水资源管理办法;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新增绿地面积30万平方米;努力提升住房品质,力争房地产开发项目成品住宅不低于20%;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市政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75%,建成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3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4%,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6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实现城区60%区域无占道经营现象。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公开性

1.编制城乡总体规划。6月底前完成统筹城乡、覆盖全域的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并同步完成总体城市设计。

2.完成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7月至12月完成覆盖城乡的环境卫生、教育、医疗、卫生等4项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覆盖城乡的电力、通信信息、防洪、供水、排水防涝、燃气、供热等7项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成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结合城市公共空间布局及城市景观塑造需求,合理开展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人民防空、综合防灾、地下空间利用等3项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覆盖城乡的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

3.完成规划区范围内特定意图区的详细城市设计。开展特定意图区详细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每年编制完成特定意图区详细城市设计2项以上。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构建高等级公路骨干路网,续建商登高速、郑少高速公路新密北互通式立交工程、X028观老路刘寨至老寨段改建工程;计划总投资51.74亿元,新建、改建、扩建国、省、县道和乡村道路建设项目18个。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城区、新区路网建设。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推进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深挖道路潜能,打通“断头路”、“卡脖路”,提高路网密度,积极缓解交通拥堵。总投资2.75亿元,续建未来路北段、溱洧大街等10个项目;总投资15.42亿元,新开工建设、郑风大道等43个项目;2017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突出抓好城市各类停车设施、充电桩和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建设。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15%以上,构建覆盖城乡、经济安全、便捷舒适的一体化城乡交通体系。加强主要道路港湾式候车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在新建道路和新拓宽道路上规划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将公交港湾及候车厅建设列入年度城建计划,在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改造、同步施工,不断完善和美化公交站点、港湾式候车厅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城乡绿道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2017年公共自行车全面推广实施。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计划投资7.5亿元、年度投资2000万元,启动新区滨河东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各管线单位,曲梁镇政府

3.实施城市燃气气化工程和城市供热民生工程。

(1)提高燃气普及率。多途径开发气源,积极引导管道燃气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投资1200万元,实施天然气利用工程;投资470万元,完成大隗镇河屯至黄湾寨燃气铺设工程。建成区燃气普及率达90%。

(2)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鼓励采用供热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推进区域和分布式供暖系统建设。实现投资2.16亿元,续建完成新密市循环经济专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计划投资3.2亿元,新建中原环保新密热力公司2×23公里引进新热源项目。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3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征补办,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裕燃气、港华燃气、中原环保新密公司

4.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围绕“新区国际先进、市区国内一流、县域全省领先”电网发展战略目标,市域电网重点强化对市区支撑承载能力。总投资1亿元、年度投资6000万元实施10千伏农网工程;总投资3200万元,年度投资1000万元,实施尖山风电厂110千伏送出工程;投资550万元。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5.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大力推进房屋建筑光纤到户建设与改造和移动宽带覆盖优化,全面提升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普及水平,年底实现市区家庭固定宽带接入达到50Mb/秒。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通信公司

6.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投资200万元,建成市、乡、行政村三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完成全民健身中心(馆)、2个至少含标准足球场的公共体育场建设的选址、资金、立项等工作,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组织筹建体育馆、游泳馆,升级改造20%的室内外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完成新建居住区、社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配备健身设施,新建小区均建有健身设施,室外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3平方米,室内人均健身用地不少于0.12平方米。

7.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品质,推动教育资源向城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年度投资6.74亿元,完成政通路小学等1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任务;投资2500万元,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投资60万元,建成标准成人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8.统筹布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改善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条件,推进街道、社区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投资1500万元,建设隆利福老年公寓;投资500万元,建成橄榄山老年公寓;投资5000万元,启动郑州新华医院老年康复中心(新密)项目建设;做好郑州中康医养中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年内实现新增养老床位300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以上,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70%城市社区,60%以上的乡镇和3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0.进一步完善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总投资2.28亿元,年度投资1亿元,完成市妇幼保健院产儿科病房楼项目;总投资3160万元,年度投资1000万元,启动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楼改扩建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年度投资1000万元,启动市中医院科研综合楼项目;投资250万元,完成米村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年度内创建一所全国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米村镇政府

(三)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1.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充分发挥本地资源、技术、人才等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的产业转移,重点引进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性、基地型项目,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完善配套产业,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中、促进城市就业、支撑城市发展。纳入中心城市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与中心城区主导产业的关联配套,积极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转移,形成与中心城区错位发展、链式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产业集聚区本年续建、新建项目(不含工业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198亿元,年度投资49.9亿元。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征补办、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农委

2.扩大招商引资。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顶层设计和整体策划,创新招商引资理念,细化招商优惠政策,增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吸引力。年度内至少签约5个“四力”型项目,开工3个“四力”型项目,市党政正职、主管招商引资、工业和城建的行政副职领导至少完成新签约并开工1个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左右的市重点支持、符合本区域发展方向的主导产业项目。谋划20个以上符合主导产业的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委

(四)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城市山脉、河流水系、植被等各类自然特色,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制定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明确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等各类生态资源的保护主体和措施,分类制定已被坏的生态资源和采矿废弃地、重污染土地等的修复和再利用方案,划清责任主体,明确具体修复利用措施和各项工作推进时间节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2.实施城市修补。制定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和老建筑围护加固措施,重点开展广告牌匾整治、违法建筑拆除、街道立面改造、城市色彩协调、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并改造利用旧厂房、旧公共建筑,提升老城区环境品质,增加老城区公共活动空间,完善老城区功能;以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保护和利用好现存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盘活老城区产业业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旅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3.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市区、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提高城市雨水排涝系统规划设计标准,推进雨水管网、防汛排涝等设施建设改造。开展周垌沟示范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市房管中心、市园林绿化处、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1)生态水系建设和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按照全域水系理念,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水系规划。落实全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城镇河道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提升河流生态功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其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着力推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切实保障水安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续建、新建工程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34.33亿元,年度总投资21.85亿元。

   (2)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工作。围绕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编制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和机制,强化水资源管控手段和措施,加大水行政执法和查处力度,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城市备用水源保障能力建设,按规划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全面加大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单位力度,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80%以上,取水许可自备井管理率达到100%。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做好节水型单位、企业、社区创建工作,争创节水型城市。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来水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5.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持续推进公园游园、生态廊道、滨河绿带建设,每年新增绿地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建成开放1个公园,2个游园;新建或改造1个防灾避险公园;新植月季5万株,其中树状月季不少于30%。创建5个园林单位(小区)、1个园林乡镇。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专业类公园,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续建、新建项目7个,计划投资2.3亿元。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市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5)生态廊道建设。根据绿地系统规划,结合道路建设进度,完成年度生态廊道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处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市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6)推进屋顶绿化建设。现有公共设施屋顶具备绿化条件的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完成屋顶绿化的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52号)要求,新建住宅类建筑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15%,商业服务类建筑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30%,公共服务类建筑屋顶绿化率不宜低于3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园林绿化处

6.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4月10日前完成排查信息录入工作,5月10前完成排查结果审核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工作台账建立和录入信息系统工作。排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要求开展整治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考办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7.努力提升住房品质。

(1)科学编制住房规划。3月底前完成我市“十三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每年一季度公布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房地产开发项目成品住宅比例力争不低于20%。

(2)提高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品质。要从规划结构、功能布置、道路交通、景观设计等方面优化建筑方案设计。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自由选择购买位置好、品质高、环境美的商品房,改善居住条件。

(3)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创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4)大力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我市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在12个月以内,实物补偿部分可自由选择安置方式。

(5)加快在建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要确保配套基础设施与住房同步建成、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鼓励成立专业保障性住房运营公司或政府外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园林绿化处,各街道办事处,各管线单位

(6)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技术。落实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的规划设计、建造施工和运行维护,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今年起,全市新建城区、绿色生态城区、节能减排示范区的新建项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商品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和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7)推广新型建造方式。研究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着力推广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市政工程先行试点示范,要率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逐步延伸至普通商品住房领域。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信委、市房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8.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重点整治高速公路两侧禁建区内、高压走廊、铁路沿线、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对高速公路两侧沿线的仓储、市场等不符合要求的非居住性现状建筑,在妥善安置安排生活生产的同时,予以拆除,进行生态复建,对禁建区内的村庄进行异地迁移,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拆除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征补办、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五)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制定完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和措施,着力解决城市道路和步行道板破损、坑洼不平、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积极推进城区弱电架空线缆入地,创造条件推动中心城区强电入地。

(1)及时修复破损市政道路,确保各类城区道路运行状况得到根本改善,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排水管涵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杜绝污水入河现象。

(3)持续开展窨井整治工作,根据沉降破损的管养标准,进行日常养护和突发事件处置,所有窨井和管径在500毫米以上管道加装安全防护网,窨井完好率达到95%以上。

(4)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实现桥梁检测全覆盖,加强日常保养和小修,根据检测定级标准,对合格状态以下的制定维修加固计划。

(5)积极推进城区弱电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创造条件推动中心城区强电入地,新建和改扩建道路同步进行架空线缆入地。年底实现主干路架空线缆入地率达到90%以上,次干路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供电公司,各管线单位

(6)制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建立专业路灯管养队伍,完善路灯管养制度;确保装灯率达到100%,路灯亮灯率主干道不低于98%,次干道和支路背街不低于96%,路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努力在城市主要道路、窗口地区及游园、广场、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一批夜景工程,美化亮化城市夜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破坏、侵占路灯设施行为,确保路灯设施整洁、完好、牢固、安全;积极推行节能灯及新能源路灯使用,达到城市照明与节约能源并重的目的。通过4年的提质工程,解决当前城市照明管理相对粗放、养护不精、管理不细的问题,大幅提升城市照明管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品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加大交通管控力度。综合整治车辆违章占道、违禁行驶、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问题。

(1)静态交通管理。城区选择3—5条条件较好的道路,集中力量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实现城区主要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明显减少。

(2)动态交通整治。2017年,城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显著下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逐年上升。

(3)交通设施规范提升。设置2—3条精品街与15个精品路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动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升级,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撑重大项目科学决策。6月底前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对接,并试运行;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预验收;建立健全高位监督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机制体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数字城管监督考评结果纳入政府行政效能考核体系;建立建设提质工程的基础空间数据体系。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4.强化供水节水及水质提升。实施一批供水水厂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用水普及率。对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厂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更新改造老旧管网,淘汰混凝土管等落后管材。年底前,全面完成不达标水厂的改造,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75%。投资3300万元,完成1000户“一户一表”改造,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铺设供水管网33.6公里。加强日常水质检测。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的日检、月检项目和频率,对于出厂水9项日检项目,至少每天检测一次,42项常规项目和需增加的非常规项目,至少每月检测一次,106项全分析项目,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每年检测一次,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每半年检测一次。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推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道路清洗等用水要优先利用中水,积极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处

5.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建设西区洧水河污水处理厂、袁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年底前,现有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计划投资5亿元,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4%,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6.加强公共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

(1)研究制定配套建管政策,逐步完善城市建成区机非硬隔离设施。建成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完成一处立体停车场、一处地下停车场、一处固定平面停车场。新建商品住宅严格落实项目配建指标。今年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的标准。商业繁华区至少建成一处不少于100个停车泊位的立体或地下停车场,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要设置不少于20%的有充电桩的泊位。非机动车停放要按照布局合理、地面平整、标线清晰的原则,今年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秩序,所有公共场所均有非机动车停车场,乱停乱放现象得到基本解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房管中心,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整治环境卫生。

(1)增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模式,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推行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单位、院校、市场)不少于3个,垃圾回收率达到10%以上,市财政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保障经费用于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展开。投资1.2亿元,启动建设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垃圾运输车密闭率、垃圾收集车密闭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

(2)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能力。按照清扫保洁面积足额配备环卫保洁车辆,投资1500万元,购置吸尘车7辆、冲洗车6辆、洗扫车10辆。每天进行两次清扫保洁;6月底前,城市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年底前次干道机扫率也要达到100%,其他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

(3)加大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力度。建成区公厕数量达到4座/平方公里,一类以上达到20%,二类以上达到40%,新建公厕42座,总投资2600万元;建成区垃圾转运站达到每2平方公里一座,投资950万元,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升级改造7座。城区道路果皮箱达到1个/100米,计划投资180万元,新增果皮箱3000个。

(4)建立规范的保洁制度。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的保洁及整洁力度,集中解决垃圾积存、卫生死角、白色污染等突出问题,制定清扫保洁精细化标准。按照要求足额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区域、主干道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双7”标准(城市道路每平方米浮尘含量不超过7克,地表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7分钟)。

(5)持续开展“达标街道”评比活动。“达标街道”数量占城区街道总量的70%。

(6)实行环卫公司化运作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具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环卫作业公司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化运作,主要负责窗口地区、主次干道等重点道路的清扫保洁、公厕(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等工作。

(7)建立环卫待遇定期增长机制。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卫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郑城管〔2013〕420号)精神,建立环卫职工工资定期增长机制,将落实环卫职工待遇的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征补办、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8.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和筹建,同步建立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的处置核准制度,制定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初步形成规范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3月底前,所有渣土车辆必须完成自动密闭改装、安装卫星定位并实施公司化管理,清运车辆达到“四统一”标准。筹建建筑垃圾清运监管平台。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建立回收和再利用体系,要建成1—2处每处不少于100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大力推广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模式,拆迁建筑垃圾总量的40%得到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9.加强建筑物外立面和户外广告管理。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并出台实施,完成主要道路沿线建筑物立面整治规划设计工作,完成主要道路沿线两侧霓虹灯门头牌匾材质、规格、形式、质量、色彩等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出台本地市容市貌整治专案。年底前完成全部道路建(构)物立面整治;清除违规、超期、设置不规范、破损的户外广告、残破污损的霓虹灯和门头牌匾,霓虹灯门头牌匾完好率达到95%以上。6月底前,完成“城管电话语音追呼系统”的建设并正常运行。年底前完成全部道路跨街商业广告、小广告和软体条幅清理。

10.加强占道经营整治。

(1)深化规范“三室一庭”、“四位一体”司法保障机制,落实“定人定岗责任制”,对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重点部位加强管控,加大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依法取缔力度,实现60%区域无占道经营问题。

(2)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以“统一规划、规范设置、总量控制、分类管理”为原则,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城市农贸市场、便利店、果蔬超市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区域,避开主次干道合理布局临时便民疏导点,规范管理,实现便民不扰民。

(3)建立网格化管理新机制,实现以街道办事处为占道经营管理责任主体的“定人、定岗、定责”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新机制,实现“大城管、大综合、大联勤、大联动”;实现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整治城市大气污染

(1)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管理。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逐步扩大禁燃区区域,达到建成区面积的60%。

(2)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

严格执行机动车准入制度,强化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全年标志发放率达到88%以上。加强路检执法,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逐步建成固定遥感检测系统,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污行为。

(3)加强露天烧烤和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

建立露天烧烤和餐饮服务场所油烟管理台帐,建立露天烧烤快速处理机制,依法基本实现无露天烧烤的目标,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使用率达100%,6个灶头以上餐饮服务场所专用油烟排放通道设置规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执法局,相关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

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建筑、拆迁工地监管机制。继续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开工前“六个到位”,施工中“七个百分之百”,现场做到“两个禁止”的规定,精细化、深化实施各项防治措施。同时,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并接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基本杜绝污染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事件,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升,确保市民满意。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景区管委

(六)提升城市居民综合素质

1.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弘扬文明新风尚,通报曝光不文明行为,形成充满正能量的舆论环境。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道德讲堂,在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宣传平台,普及公民文明礼仪的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等知识,努力提高市民特别是新进城市民的城市文明素养。

2.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要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要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要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等功能优势,逐步使文明创建活动成为市民的思想行为自觉。健全完善公民行为规范约束制度体系,对少数不文明、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3.抓好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实现公民的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显著提高,社会风尚、城市品位全面提升。今年,在巩固教育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渗透力度,推动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整体上水平、见实效。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推进措施

(一)创新融资方式

充分发挥市级各类基金平台作用。积极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郑州市级城镇化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全面提升我市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和发行企业债券的能力。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基础设施项目运作模式。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基本建设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财政性资金向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重点向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重点用于建设提质工程配套资本金;引导国有投资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积极参与建设提质工程。提高政府偿债能力。要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提高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合理控制新增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二)落实土地保障政策

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单独组卷报批,在用地指标分配上统筹予以保障。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管理,加快土地审批、征收、储备、供应流程。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三)加快城建项目实施

1.认真规划项目。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结合新区开发、老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分类做好项目规划,加强项目论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储备,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相衔接,按先急后缓原则确定建设时序,分类明确利用资金类型,建立项目库,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各类手续。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2.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对于开工建设的项目,认真组织、科学施工、精心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时间、进度、人员三明确,制定细化项目推进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推进。建立健全项目督查督办机制,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总通报。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考核奖惩机制,将项目的实施、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考评奖惩。建立健全项目推进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

牵头单位: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3.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依据郑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治理体系、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综合保障水平。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认真履行竣工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健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坚决责令整改到位,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四)开展城市创建

以开展创建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生态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为载体,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园游园配套、河流水域治理、亮化绿化美化等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着眼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市场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持续发力。城市创建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力量,将创卫生城市与改变生活习惯、创健康城市与促进全民健康、创园林城与爱护花草树木、创文明城与育文明人、创生态城与保护环境、创旅游城与提升形象、创节水城与集约节约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建设提质工程的全面实施。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创建办、市园林绿化处、市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提质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责任到人。要增强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不等不靠,对比典型找差距,形成比、赶、超的良好状态,加快建设进度。

(二)细化目标,落实项目。要根据省、郑州市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从规划起步,进一步细化目标,谋划建设项目,落实项目投资主体,完善相关手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项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着力加强督查工作,建立督查问责机制,明确督查重点,注重督查效果,大力营造竞相有为、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鼓励有作为和整肃不作为并重,对主动作为、工作有成效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持续推动提质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在项目谋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重视群众的感受和需求,依法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迁改、重大工程的风险评估力度,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提升矛盾源头治理能力,从源头消除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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