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密市贯彻落实郑州市创建国家
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贯彻落实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5日
新密市贯彻落实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
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配合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防震减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部署推动、走融合式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以规划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以法制为保障,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各方联动,建设智慧城市,打造平安新密。
(二)总体目标
按照《郑州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工作体系;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快速提升,防震减灾工作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建成完备的地震预警系统;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城乡抗震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全面普及,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纵深开展,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基础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震避险技能。
二、创建任务
(一)指标体系
1.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指标体系。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实施《郑州市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二是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三是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地震监测预报指标体系。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建成功能齐全的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实现与省、郑州市地震台数据实时共享,地震数据传输连续、安全、可靠。建立台网运行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增加观测项目,强化震情监视,做好异常落实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工作制度,开展周、月、半年、年度震情会商工作;二是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1个地震宏观观测点。配备防震减灾宣传员、灾情速报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制定《地震宏观观测点观测员工作职责》。三是依法加强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在地震台站设置地震监测保护标志,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地震灾害防御指标体系。一是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工作。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向社会公布地震小区划成果,在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运用地震小区划成果,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二是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与抗震加固工作。统筹开展城乡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制定房屋普查工作方案,对全市范围内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完成中小学校校舍抗震加固任务;制定大中专学校、医院、交通、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危险房屋抗震加固规划,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提出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的方案,为政府消除地震安全隐患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纳入我市基本建设审批内容;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并对履行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抗震设防监管政策研究,建立对所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四是建设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建成我市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建成震害预测信息平台;整合集成地震监测、应急指挥、震害评估等功能,建成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地震灾害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五是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防震减灾科普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至少建成1个郑州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1个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创建1个郑州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创建1个郑州市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4.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不断修订完善;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卫生医疗单位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村、工矿企业等制定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并录入地震应急预案数据库;每年以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应急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成我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具备震时地震应急指挥、紧急震情会商等各项功能;建成能够实现省、郑州市、新密市及市涉灾部门视频连接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集成公安、城管、卫生、气象等部门应急指挥信息,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配备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等功能。三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成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加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训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四是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学校、社区或企业等各类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五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征用机制;建立地震应急装备库;推进地震应急包进家庭。六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成2处Ⅱ类以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每个适建社区一个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筹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医疗、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做好避难场所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加强协调,建立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期合作机制,健全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案,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进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做好防震减灾“六进”及广场宣传,开展地震科普流动宣传,实现防震减灾宣传进入党校培训课程;创建1处省级防震减灾科教基地;开展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活动。
6.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配备专职地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地震监测和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广泛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大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执法检查。
7.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指标体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建立专业人才机制,充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在职继续教育;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定我市地震系统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二)重点项目
1.开展地震监测台网项目建设。建设地震台网中心和新建地震台网可视化运维及安全管理系统。设置地震信息节点,与河南省和郑州市地震台网中心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地震台网中心建成后,形成郑州市地震监测网络,提高我市的地震监测速报能力。
2.开展城乡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房屋普查工作规划,对全市范围内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普查。二是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任务。三是制定大中专学校、医院、交通、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方案。四是制定并印发危险房屋抗震加固规划,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提出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的方案,为政府消除地震安全隐患提供科学依据。
3.开展地震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完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成能够实现省、郑州市、我市及市涉灾部门视频连接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配备动力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各类应急装备,备齐先进的单兵救援装备和地震现场工作队设备;三是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
4.开展防震减灾科教基地建设。运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建设集科技性、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于一体的高科技地震科普馆,设置地震科普展区、大地震立体仿真、地震体验平台等多个功能区,对市民群众、地震志愿者、中小学生、机关干部等各类人员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5.积极推进“十三五”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进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及报批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底)
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5月)
由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郑州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动员大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分解指标、落实任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格局,全面配合郑州市推进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
各项目标任务工作完成后,市政府组织开展查缺补漏工作,随时迎接省、郑州市地震局的检查考核。
(四)完善提升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创建工作完成后,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不断加以完善提升,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设立新密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全面强化防震减灾基础,力争3年内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开创全国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新局面。
(二)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科技部门:落实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标准)、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部分重点项目的具体实施。市财政部门:做好创建工作的资金保障,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预算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市规划部门:将防震减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必备内容、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选址的必备内容、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结果作为编制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工程选址的依据;依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的衔接,确保防震减灾任务的落实;提供既有建(构)筑物档案图纸,促进房屋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发展改革部门:将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会同市科技部门编制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建设,并将其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并调控管理。市国土部门: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拟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水务、住建、交运、供水部门:对城镇供排水、燃气热电、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检修维护,预防可能由地震引起的水库垮坝、河流决堤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定期对各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交运、电力、通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做好本行业基础设施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市住建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加强对在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使所有新、改、扩建工程均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组织开展查处违章建筑专项执法活动,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或设施予以拆除。开展村民住宅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对1990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城镇既有房屋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普查。市房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市区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旧房屋加固、改造的规划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园林绿化、市人防、市教体等部门:对市内广场、绿地、公园、人防疏散基地、体育场地、文化活动场地等公共设施场所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市公安部门:会同交运、住建部门,负责疏散通道及周边相关交通标识、标志的设置。市民政部门:组织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设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做好灾民基本生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市教体部门:负责对所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舍组织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并对各类学校操场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创建工作,将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作为一项常态活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团市委: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每年对应急救援志愿者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市宣传部门:协调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建立与科技部门的防震减灾宣传长期合作机制和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开展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市科技、市科协部门:将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加大科技投入;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防震减灾科技交流。市卫生部门:开展医院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工作,医院门诊大楼、住院部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市委党校: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的组织领导,设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创建工作,依据创建标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持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郑州市地震局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联合有关重点科研单位和高校,积极开展地震预报预警、综合防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综合防御及应急处置的科技水平和能力。
(四)宣传发动和群众参与
市宣传、科技、教体、文广旅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经常性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全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新密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附 件
新密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指标体系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具体内容 | 牵头 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 时间 | |
1 | 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指标体系 | (1)贯彻实施法律法规 | 落实《郑州市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规体系 | 市科技局 | 市政府法制办 | 每年开展 | |
(2)规范执法工作 | 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3)开展法制宣传 | 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2 | 地震灾害预防指标体系 | (4)加强震害防御基础工作 | 落实资金,完成新密市地震小区划工作 | 市财政局、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积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完善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管理使用有关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相关研究成果,为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选址、抗震设防以及震时灾害快速评估、政府决策、应急救灾指挥等提供科学依据,合理避让潜在地震风险 | 市科技局 | 市规划局、 国土局 | 2018 | ||||
(5)开展抗震性能普查与加固工作 | 完成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任务 | 市教体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有计划地开展既有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组织开展大中专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以及交通、水利、供水、热力、燃气、电力、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建立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采取搬迁、拆除、改造或加固等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地震安全隐患 | 市房管中心、住建局、交运局、教体局、卫计委、水务局、文广旅局、自来水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中裕燃气、中原环保 | 市规划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2 | 地震灾害预防指标体系 | (6)提高农村地震安全保障能力 | 对农村住房抗震设计、危房改造、工匠培训等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 | 市住建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能力,建立相关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普及建筑抗震知识 | |||||||
(7)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 将建设项目抗震设防有关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已完成 | |||
加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其他建设工程,要按照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我市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中,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在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小区划结果或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市住建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 开展 | ||||
(8)建设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 | 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采集新密市震害数据资料 | 市教体局、交运局、公安局、住建局、卫计委 | 2018 | |||||
建设完善震害预测信息平台 | |||||||
整合集成地震监测、震害评估等功能,建成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地震灾害社会公共信息服务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至少创建1个郑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 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创建1个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7 | ||||
创建1个郑州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3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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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地震应急救援指标体系 | (9)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 重点企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修订)地震应急预案:(1)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公路、铁路等单位;(2)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大型文体活动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3)矿山、水库、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大型企业 | 市政府应急办、科技局、教体局、卫计委、交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 2018 | ||
防震抗震指挥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社区(村)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预案汇总后,报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市科技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7 | |||||
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健全预案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市科技局 | 各相关单位 | 2017 | ||||
(10)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 建立完善我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具备震时应急指挥、紧急震情会商等各项功能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整合全市有关信息数据资源,市科技、公安、水利、城管、消防等部门应将信息数据共享至市应急办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应急指挥联动能力,确保震后应急救灾指挥统一高效 | 市政府应急办 | 市科技局、公安局、水务局、执法局、消防大队 | |||||
加强地震现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准确获取震区现场视频、音频等数据信息,实现地震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信息实时交换与传递,提高现场灾情收集、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指挥能力 | 市政府应急办 | 市科技局、公安局、人防办、卫计委、民政局、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11)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 依托消防等单位建立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加强地震灾害救援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救援骨干作用。共享地震应急信息资源,及时会商解决应急救援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有效联动和紧密协同 | 市政府应急办 | 市消防大队、科技局 | 2017 | |||
积极推进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在交通运输、卫生、市政、通信、供电、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中强化地震应急职能,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通能力 | 市政府应急办 | 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住建局、交运局、卫计委、执法局、科技局 | 2018 | ||||
(12)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各类地震灾害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1次地震应急演练 | 市科技局 | 市防震减灾指挥成员单位 | 每年开展 | |||
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演练次数,以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 市教体局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13)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 建立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完善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 | 市政府应急办 | 市民政局、科技局 | 2018 | |||
采取政府采购和与供货单位签订远期供货协议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加强物资储备,制定救灾物资快速调运预案,建立应急救灾物资运行跟踪机制,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安全、按时运达灾区 | |||||||
做好大型救援设备生产、储备、使用等相关信息统计,建立完善救援资源储备备案机制 | 市政府应急办 | 民政局 | 2018 | ||||
掌握大型救援装备相关信息,摸清底数,确保灾后及时为政府实施救援指挥决策提供详实资料 | 市政府应急办 | 民政局 | 2018 | ||||
抓好新密市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7 | ||||
(14)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14)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达到人均有效避难面积1.5平方米 | 市规划局 | 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充分利用广场、绿地、人防工程、公园、学校、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建设以属地管理为主 | 市政府应急办 | 市规划局、教体局、住建局、文广旅局、科技局、人防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在建成区规划设立应急疏散通道,保持道路畅通;在重要路口设立明显应急标志牌 |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住建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4
4 |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指标体系 | (15)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 建立宣传、民政、教育、地震、科协等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建立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机制 | 市宣传部 | 市科技局、民政局、教体局、科协、文广旅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16)编制宣传方案 | 编制年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 市科技局 | 市教体局、科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年初 | |||
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推进科普教育网络化、信息化、阵地化 | 科技局、教体局、科协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17)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培训 | 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相关专项经费 | 市财政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 | 市科技局 | 市教体局、民政局、科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开展地震科普流动宣传。实现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 | 市科技局 | 市科协 | 每年开展 | ||||
加大科普资源整合,健全防震减灾知识传播与普及网络 | 市科技局 | 市科协、教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7 | ||||
(17)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培训 |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队伍建设,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拓宽公众获取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渠道,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 ||||||
创建1个市级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 | 市科技局 | 市教体局、科协 | 2017 | ||||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达标学校建设,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 市教体局 | 市科技局 | 每年1次 | ||||
5 | 地震监测预报指标体系 | (18)配合郑州市局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 建成功能齐全的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实现省、市、县地震台数据实时共享,地震数据传输连续、安全、可靠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 | 已完成 | |
建立台网运行维护保养工作机制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 | 每年开展 | ||||
(19)提升地震监视预警能力 | 制定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落实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强化异常跟踪落实,妥善处置显著地震事件,及时发布震情信息 | |||||||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情舆情研判,消除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 | 市科技局 | 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配合郑州市地震局以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站为依托,按照台间距40公里的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相关地震监测台站增上地震烈度监测仪,搭建强震烈度检测技术平台,完成郑州市下达相关任务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20)健全全市 “三网一员”群测群防体系 | 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和灾情速报中的作用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每年开展 | |||
编发《群测群防手册》,组织 “三网一员”培训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21)依法加强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 台站观测点设置地震监测保护标志,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市科技局 | 市公安局 | 2017 | |||
6 | 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 (22)加强地震工作机构建设 | 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市编办、财政局 | 市科技局 | 2018 | |
配备专职地震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 市科技局 | 2018 | |||||
(23)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 建立健全地震行政执法队伍 | 市科技局 | 2018 | ||||
做好地震小区划现场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全面普及建筑抗震知识 | 市科技局 | 市住建局 | 每年开展 | ||||
建设功能完善的县级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实现网络运行连续、安全、可靠 | 市科技局 | 2018 | |||||
强化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有效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和灾情速报中的作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不少于1处宏观测报点、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社区(村居)设立防震减灾宣传网点、明确1名灾情速报员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已完成 | ||||
辖区地震监测设施设立保护标志,依法做好本辖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 | 市科技局 | 市公安局 | 每年开展 |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等基层单位建立不少于50人的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适时开展 | |||||
建成2处以上大型地震应急综合避难场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筹措资金,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每个适建社区一个Ⅲ类应急避难场所,设立应急疏散通道,保持道路畅通 | 市政府应急办 |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交运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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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体系
防震减灾综合保障工作体系 | (24)落实规划保障 | 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科技局、规划局 | 已完成 | |
(25)落实领导保障 | 成立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承担我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 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017 | ||||
(26)落实机构保障 | 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 | 市编办、科技局 | 2018 | ||||
(27)落实人才保障 | 充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相关在职继续教育 | 市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实时开展 | |||
(28)落实经费保障 | 防震减灾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 市财政局 | 市科技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已完成 | |||
(29)落实制度保障 | 安排部署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并进行检查落实。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 成员单位 | 适时开展 | ||||
各成员单位确定联络人员 | 2017 | ||||||
按时将本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 每月1次 | ||||||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汇总和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 每季度1次 | ||||||
(30)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 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市政府综合考核体系 | 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 2018 | ||||
制定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31)工作机制 |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机制 | 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