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30日
新密市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要求,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放管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14〕15 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决定在全市实施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改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郑州市委、市政府“深化、提升、规范”三步走的要求,紧紧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坚持“改革为先、服务当头”,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以“精准化改革、精细化管理、集成化服务、立体化监管”为核心,以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政务服务运行为抓手,坚持“放、管、服”并重,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社会交易的制度性成本,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办事难”“办事慢”为导向,以建设市级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全面规范“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依托,全面运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提供部门及其业务工作人员应进必进,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协同化、智慧化、网络化,规范权力运行,营造流程优、服务好、成本低、效率高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提高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
(一)办事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政务服务集成提供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服务便民高效
优化简化政务服务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和办事环节,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和办事环节一律取消,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办好事。
(三)信息开放共享
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四)运行公开透明
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网建设与运用
1.完成政务服务网建设任务,拓展升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加快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全部行政权责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运用,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发展。市县乡村统一使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其他便民服务业务。
2.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建设电子证照库、人口资源信息数据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工商、公安、民政、计生、社保等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3.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星级管理,推进政务平台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服务办事渠道。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4.加强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市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相关公共服务提供单位及其业务工作人员应进必进,做到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等六到位。建立服务大厅运行和进驻人员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制度,构建政务服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相关职能部门
5.提升“智汇郑州”服务水平。在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人才服务专区,按照事项、部门、办事人员统一集中入驻的方式,为各级各类人才集中提供住房、生活、就医、就业等各类服务。优化人才服务申报材料,实现当事人一次提供、各部门多次重复使用。优化简化人才服务流程,精简审批层级,打破层层审批、串联审批、重复审批,实行“一受、一核、一审”机制(一个受理环节、一个审核环节、一个审批环节),着力推动人才服务事项的一站办结、“同城通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6.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模式。根据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样板点打造情况,制定 《新密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运行实施意见》,按照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的名称职责、进驻事项、运行模式、服务制度、监督管理、考核奖惩 “六统一”,促进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7.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功能。实现基层便民服务网点的全覆盖,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惠农涉农补贴、社会优抚、户籍管理等领域,积极开展上门办理,实行免费代办,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完善集成化服务新机制
8.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细化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及标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行政审批要素、流程和裁量准则的法定化、标准化。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
9.全面扎实推进“一口受理”。按照“服务优先、辅导靠前、受审分离”的思路,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口受理”。加强咨询辅导,依据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分类设立“一口受理”综合窗口,平行受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
10.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三级联动。完善三级联动运行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软硬件建设,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提高代办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健全完善建设项目审批和跟踪跟办机制。按照“一口受理”工作要求,推动落实容缺审批、超时默认、承诺审批等审批方式,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机制。落实建设项目跟踪跟办机制,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缩短项目落地时间。
责任单位: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及各审批职能部门
12.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同城通办”和公共服务主动提供。根据郑州市政务服务“同区通办”试点经验,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选取5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服务事项,按照“同一事项、同一系统、同一标准”的要求,试点推行政务服务“同城通办”。探索公共服务由群众“申请办理”向部门“主动服务”转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倒逼部门主动履行责任。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
13.完善服务规范机制。全面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午间不间断服务、延时服务、法定节假日订制服务、代办服务、全程跟办服务等服务,规范委托办理,健全预登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化便利。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14.加强中介服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行为监管,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探索推行惩戒淘汰和“黑名单”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质监局、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15.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进行政审批受理情况、审批依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公开,实现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除涉及个人隐私外,都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一)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1.2018年3月31日前,建设与市连接的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2.2018年6月30日前,建设电子证照库,推进全市电子证照的生成和应用。
3.2018年6月30日前,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基层服务网点和网上平台对接。
4.2018年6月30日前,构建郑州市和我市两级共用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业务办理专网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
5.2018年6月30日前,加快“三网”融合,形成统一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平台向移动终端 (微博、微信、APP、自助终端、电话热线等)延伸。
6.2018年7月31日前,建成连通“市、乡、村”三级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全业务运行系统。
(二)推进政务服务“六统一”
1.2018年6月30日前,结合其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经验,根据《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运行实施意见》,制定《新密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运行实施意见》。
2.2018年7月31日前,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运行实施意见》规范大厅的设置、运行、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
1.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行政审批要素标准化和咨询辅导标准化编制工作 。
2.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工作。
3.2018年5月31日前,推广应用行政审批要素标准化和咨询辅导标准化成果。
4.2018年7月31日前,编制政务服务规范、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评价规范,形成《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及标准》。
(四)规范运行“一口受理”
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规范运行“一口受理”新机制。
(五)推动三级联动
1.2018年2月28日前,配齐基层便民服务网点的软硬件,配强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人员,规范服务窗口的设置和服务事项的入驻。
2.2018年2月28日前,初步建成上下联通、信息互动、无缝衔接、运行高效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确保48个三级联动事项系统配置全部到位并顺畅运行。
(六)完善建设项目审批和跟踪跟办机制
1.2018年3月31日前,依托市政务服务网完善建设项目审批和跟踪跟办机制,实现审批材料和审批结果的系统推送和与电子监察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系统的数据自动传输。
2.2018年4月30日前,优化简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建立联合审图、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容缺审批等制度,完善企业并联审批机制。
3.2018年12月31日前,对全市跟踪一半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手续审批完成跟办。
(七)2018年10月31日前,试点推行政务服务同城通办和公共服务主动提供,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评机制,落实中介“黑名单”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集成化提供改革作为政务服务改革成果集中展示平台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近期重点工作统一研究部署,并纳入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督促,量化目标,明确标准,确保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既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谋划和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措施和效果“三到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加强对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进驻部门的集中到位、实际授权、作风纪律、服务效能等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等科技手段,对进驻大厅事项进行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政务服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考核奖惩评价措施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