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151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8-05-02
  • 2018-05-15
  • 通知
  • 新密政办文〔2018〕9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郑州市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要求,强化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联动,充分维护和保障好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10号)有关要求,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9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对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三)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抓好治欠保支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四)研究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欠薪隐患。

(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辛绍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虎伟东  市人社局局长

陈铁建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吴永亮  市信访局副局长

岳晓辉  市发展改革委副科级干部

樊根亮  市教体局副局长

董  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玉成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东亮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拴定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刘晓超  市住建局副局长

白朝辉  市交运局副局长

李会东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郝军委  市工商质监局副科级干部

白建军  市规划局副科级干部

钱文静  市金融办负责人

韩平杰  市国资办副主任

王涛峰  市房管中心副书记

王书亮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或二级机构相关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虎伟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事务:

(一)研究提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二)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

(三)研究并提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欠薪隐患的对策建议。

(四)督办领导批示、上级交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欠薪案件。

(五)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六)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各成员单位联络人进行调整。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8年5月2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