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210
  • 新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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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31
  • 2018-06-11
  • 通告
  • 新密政通〔2018〕21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道路

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全力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创造“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超速行驶。

二、严禁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行驶、违法调头、变道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三、严禁机动车临时驻车占压人行横道线、乱停乱放。

四、严禁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污损或故意遮挡号牌。

五、严禁营运车辆占道上下客、占道缓行、超员、超速。

六、严禁非机动车占道行驶、变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调头、不遵守交通信号。

七、严禁摩托车及非机动车驾乘驶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及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非机动车。

八、严禁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横穿道路、不按交通信号通行、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九、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由新密市纪委(监察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积极举报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2018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