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221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质量监督
  • 2018-06-08
  • 2018-06-18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8〕27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8日

 

新密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呈大型化、多功能化发展态势,部分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认真吸取郑州绿地原盛国际高层办公楼“2·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高层建筑使用不符合现行规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4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和我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动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五个确保”工作目标:确保全市已竣工投入使用、在建施工现场的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底数澄清、台账明晰;确保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等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确保建筑外立面违规设置的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全部拆除;确保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全面清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此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统筹指导,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治理范围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外墙装饰和保温层,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和在建的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治理内容

(一)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现象。

(二)在易燃可燃材料的保温层外墙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是否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紧邻建筑物设置电动车充电桩。

(三)高层公共建筑和超过60米的住宅建筑外墙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材料(ww无机活性墙体保温隔热材料、水泥发泡保温板、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岩棉板、玻璃棉板、发泡陶瓷等),60米以下的高层住宅建筑是否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难燃材料(聚苯板、挤塑板、酚醛板、聚氨酯板等添加较大量阻燃剂的有机材料)。

(四)在建工程是否制定外保温工程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保温材料的存放、施工以及工程现场电焊、切割、热熔等带火(高温)的施工作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建筑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其消防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运行是否正常。

(六)进行外墙保温建设的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五、工作措施

市政府是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是本辖区综合治理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下属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实效。

(一)全面排查

市公安机关、消防大队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联合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有关职能部门等基层力量,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的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登记,及时下发法律文书,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综合分析,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降低火灾危害。

(二)严控源头

市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关于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强制性规定,对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予以行政许可。同时,要建立联审联批制度,严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关,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等先天隐患。

(三)强化监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定期指导村(社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依法严惩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及消防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外墙保温材料防火警示牌,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进行整治,督促和指导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市住建局负责对在建高层建筑、既有非住宅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房管中心负责对有物业单位的高层居住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督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张贴警示标牌,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对无物业单位的高层居住建筑由各乡镇办负责。

市城管局负责依照《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依法整治规范高层建筑外墙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商品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排查整治和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产品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排查整治。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各级宣传工作,曝光突出火灾隐患,引导社会舆论,警示教育群众。

市综治办负责将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日常网格化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居(村)委会认真开展检查排查,实行社会综合治理。

市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居民家庭消防安全素质的提升。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本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消防安全。

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专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迅速启动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要组织召开由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筑物业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1日至9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标准完成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底数排查;采取集中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形式,推动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分步实施等方式,逐一制定整改计划,依法运用“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由市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尤其是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住建部门要书面告知市政府。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21日至3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找准存在的共性疑难问题,研究制定出台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棚架、任务完成不彻底、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工作挂钩。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尖山风景区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从严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应加强统筹协调,每周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治理实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进行排查整治,逐一登记造册。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久拖不改、隐患严重单位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引导公众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举报违规采用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其他公共安全隐患,形成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实行日上报、周排名、月通报制度,并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火灾隐患突出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和部门,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等方式,从严追究责任。

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送市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6519119,邮箱:xmxfdd@163.com);每周三上午10时前上报《全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每月24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综合治理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台账。   

 

附件:1.新密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

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新密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磊  副市长

副组长:刘  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中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爨  斐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市工商质监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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