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234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政务
  • 2018-05-29
  • 2018-06-18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新密市建筑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新密市建筑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已经2018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新密市建筑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31号)精神,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支撑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产业支撑、市场培育以及资金激励等手段,规范建筑市场监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到2018年底,力争一级房建总承包企业达到8家,甲级资质监理企业增加1家;建筑业产值增速保持1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实名制管理覆盖4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装配式建筑达到新增建筑面积的5%;全面打造优质优良工程,2018年引导企业争创省级“中州杯”优质结构工程2个、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1个,郑州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个。

三、重点任务

(一)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依据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用地,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2018年我市建设用地供应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5%的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

(二)推进企业合作联营。政府EPC、PPP等模式投资建设项目应考量建筑企业在劳务队伍、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地域便利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地建筑企业承担施工建设。对我市本地建筑企业获得国家、省、郑州市本行业奖项的,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鼓励企业资质升级。我市现有一级总承包企业7家、二级总承包企业10家,2018年力争再新增一级企业1家,进一步强化骨干队伍示范作用,引导建筑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优先支持企业的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四)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泛推广金融大厦、银基冰雪世界、龙栖湾等绿色建筑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全市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全部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一星级保障性住房除外),其中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取得二星级(含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推动建筑节能与保温结构一体化等产品应用,建筑施工使用预拌砂浆、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建筑结构钢材,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标识门窗等,鼓励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建筑企业情况。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应用体系,对信用等级评价较高的建筑企业,支持采用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相关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服务。坚持寓服务于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建筑业”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监管水平。

(二)深化行政改革。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积极破解阻碍建筑业发展的瓶颈,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建筑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大对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推动。加强舆论引导,全面宣传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为推动建筑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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