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340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公告
  • 2018-10-26
  • 2018-11-07
  • 决定
  • 新密政文〔2018〕292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王冠军同志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王冠军同志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王冠军同志是新密市华龙玉器厂厂长,河南省杰出工艺美术家、河南省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从事密玉雕刻42年,为继承和发扬密玉文化,推动密玉文化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5月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王冠军同志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20万元。

希望王冠军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全市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要以王冠军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扬拼搏、创新、攀登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刻苦钻研,勇于开拓,勤奋工作,为实现“四区”“两城”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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