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9-00103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9-04-28
  • 2019-05-06
  • 通知
  • 新密政办文〔2019〕6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密市2019年企业上市工作的 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密市2019年企业上市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及省、郑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密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加快我市利用资本市场步伐,持续推进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工作,解决企业融资难,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新密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做好2019年企业上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力争20家以上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不同板块挂牌上市。培育科创板后备企业10家以上,培育中小板、创业板后备企业10家以上。

二、推进措施

(一)筛选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2018年及2019年第一季度辖区内企业纳税情况、企业经营情况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辖区内培育对象上报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在2019年5月31日前按照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标准初步筛选重点培育对象,经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加强培训,熟知上市程序和要求

市金融办要邀请资本市场专家证券交易所专家、中介机构对我市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类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针对性专题培训。要积极组织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人参加省、郑州市组织的企业上市培训会议,组织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人及各乡镇主抓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人员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学习考察培训。

(三)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基础工作,加快推进企业改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打好企业上市基础。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市金融办要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四)加大协调力度,着力解决企业上市瓶颈问题

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社保、房管、税务、消防等相关单位要切实解决拟上市企业存在的土地、房产、税收等问题,积极出具上市挂牌相关证明。市金融办要加大协调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涉及重大问题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全市企业上市推进工作统一由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要负责做好企业上市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全市企业上市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提供组织保障,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做好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机制。工作机制分为市政府、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个层级,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绿色通道机制规则、工作程序。

2.建立企业上市工作月例会制度。研究企业上市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政策,强力推进

市财政在预算内安排资金作为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对成功挂牌上市企业的奖励。

1.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进行奖励的意见》(新密政文〔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

2.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进行奖励的意见》(新密政文〔2016〕33号)相关规定执行,展示板挂牌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交易板挂牌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四)强化目标考核

将企业上市目标纳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市金融办要会同市督查局按季度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作为年底考核奖励的依据,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完成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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