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0-00221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 2020-10-30
  • 2020-10-30
  • 意见
  • 新密政文〔2020〕137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新密市实际,现就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企业破产、多元解纷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的要求,建立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政府和法院提交的破产处置涉及的破产费用保障、产权瑕疵、存续资产运营、职工安置、税收政策、信用修复、企业注销、金融机构参与,以及刑民交叉、打击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使破产重整后的企业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尽快市场出清。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推进破产服务企业良性发展

(一)建立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陷入困境的企业,要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危机原因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置。对破产企业欠税、欠薪、欠息、涉诉、对外担保等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实时研判。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启动分类保护机制,拟定实施帮扶企业或引导破产处置企业名单。宣传、引导企业及时申请破产,就相关企业破产中遇到的问题统一与法院及其他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责任部门:市科工信局

(二)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对于已进入破产程序,但尚未宣告破产的企业,若尚有挽救可能、发展前景较好,积极推动和解、重整程序;对于竞争力低下、产能过剩、无市场前景的“僵尸企业”,以及通过重整、和解仍挽救不了的企业,及时引导其通过破产清算,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责任部门:市法院)

(三)建立破产分工协作机制。在企业破产重整、清算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要联动协作,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发挥作用。市资源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破产企业土地处置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人社局根据破产企业处置中相关业务的政策和流程,协助破产企业完成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工人事档案接转等工作,指导破产企业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和就业安置服务工作,对破产企业在实操中遇到问题及时与上级沟通解决。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落实简易注销政策,提高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的效能。研究解决企业破产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档案查询、信息公示等方面的问题,为管理人履职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市税务局落实破产企业处置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办理破产企业税务注销,促进企业破产重整和依法退市。市商务局负责推介和引进战略投资人参与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高我市破产企业和解、重整率。(责任部门:市资源规划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商务局

(四)建立破产违法行为惩处机制。对于企业破产恶意逃废债务,涉嫌非法集资,不合理清偿债务,以及进入破产程序后一些利害关系人骗取贷款、违法实施票据承兑和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线索、案件依法及时查处,加强防逃控逃工作,努力追赃挽损。建立健全惩治虚假诉讼的协作机制,通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等形式进行研究部署,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共同遏制、联合打击。(责任部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金融办、人行新密市支行银保监办

(五)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在市委领导下,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破产联动协调领导小组,法院、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科工信、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检察院、金融办、人行新密市支行、银保监办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指定固定人员作为府院联动机制的联络人,成立工作小组。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协调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就相关工作情况、问题及工作计划进行通报、研究。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六)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郑州市破产费用保障相关规定出台前,继续落实每年拨付破产案件援助基金50万元的措施对涉及市属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方案、职工安置、破产费用保障等工作,进行协调处理指导、配合完成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工作。(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四、多元解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构建全市多元解纷大格局。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推进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强大动力,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市、乡、村(社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优势,各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履职尽责,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各纠纷解决主体依据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有效地化解发生在本辖区、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识,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坚持依法治理,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导入法治轨道解决。坚持三调联动、衔接互补,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形成优势互补、多方联动、有效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格局。(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市法院)

(二)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市政府成立多元解纷领导小组,牵头指导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配套文件,把多元解纷纳入全市中心工作“大篮子”,纳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将万人成诉率、息诉罢访率纳入依法治市考核,调动各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人民调解,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托行业组织设立调解中心或者调解站,推动有关矛盾纠纷快速妥善解决。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工作汇报,集中研讨、联合化解重大敏感、涉信访群访苗头的或者跨领域跨层级跨行业的疑难复杂纠纷。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参与、配合协调工作的监督考核,每季度对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对拒不配合或敷衍塞责、推脱不为的机关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市法院)

(三)规范纠纷化解程序一方面,纠纷发生后首先由村组社区网格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乡镇综治或相关行业领域再次调解;再次调解不成则由市多元解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最后,确实无法化解的再到法院进行诉讼。另一方面,针对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首先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甄别,对于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到当事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或者相关行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一个月内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转入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真正做到“隐患不出网、纠纷分级调、案件庭前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强化对涉众型批量案件的综合治理,引导社区、行业协会进行沟通、调解,并通过示范诉讼、典型案例等手段,化解系列纠纷。(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市法院)

(四)积极稳妥调处行政纠纷。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开展庭审旁听评议、推进府院联合调研七项机制,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把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作为依法治市考核重要内容,促进行政案件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提升法治新密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市法院)

(五)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对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参与调解员培训工作,帮助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市司法局要开展岗前培训、年度培训、专业培训等,市法院要以庭审指导、案例指导、司法确认讲评等形式加强指导。通过靠前指导、促进依法行政、培育治调能力,切实发挥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法院)

(六)强化经费保障。推动落实上级有关多元解纷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等办公条件,将多元解纷工作经费和调解案件补贴等相关费用纳入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遵照市法院、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多元化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意见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法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府院联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良性互动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为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助力,加快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推动,整合力量,做到“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一张网”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依法联动,坚持在法治体系和法治框架下开展工作,确保府院联动机制正常高效运转。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引导,为全面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