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2-00238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
  • 2022-08-10
  • 2022-08-11
  • 通告
  • 新密政通〔2022〕7号
  • 有效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新密市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密市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2277号)批转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108号),已于2022720日对新密市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批复,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3.637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密市2021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殡葬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地块一位于袁庄乡陈垴村一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地块二位于平陌镇刘沟村三组村民高俊涛、于德锁、于建伟、于建云承包地和超化镇新庄村十二组高海峰、蒋爱荣、高海法承包地以东、新庄村十一组吴德承包地以南、新庄村十一组杨书银、杨得群、高荣承包地以西、新庄村十二组钱栓定、吴书军、高法、谢红恩、张长伟承包地以北;地块三位于牛店镇花家店村花亚军承包荒山以东、花亚军承包荒山以南、冉三旺责任田以西、花亚军承包荒山以北;地块四位于白寨镇黑峪沟村棠树咀组郝治甲荒地以东、棠树咀组李得才农宅以南、棠树咀组李慧超农宅以西、棠树咀组李大和承包地以北。

四、被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

袁庄乡陈垴村3.5998公顷;

超化镇新庄村3.3314公顷;

牛店镇花家店村3.3333公顷;

白寨镇黑峪沟村3.3726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特此通告。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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