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密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22〕90号)批转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223号),已于2022年8月17日对新密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批复,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7.298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密市202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地块一位于牛店镇打虎亭村打北组张永锋、刘夫安、张得永、李春祥民宅以东,打虎亭村打北组、庙坡组集体土地以南,西大街街道办事处下庄村刘沟西组集体土地以西,牛店镇打虎亭村打北组集体土地以北;
2.地块二位于曲梁镇中建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东,曲梁镇牛集村四组集体土地以北,曲梁镇牛集村电厂路以西,曲梁镇牛集村四组集体土地以南。
四、被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
牛店镇:打虎亭村村民委员会6.1180公顷;
曲梁镇:牛集村村民委员会1.1806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特此通告。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