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局对2017年上半年以新密市民政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经研究,宣布对《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方案的通知》(新密民字(2017)9号)等3份文件失效,《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密民字(2017)3号)等3份文件继续有效。
附件:1.新密市民政局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新密市民政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