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规定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对2021年7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以新密市人民政府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73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57件(附件2)。
凡宣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