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15-00046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 2015-09-01
  • 2015-09-01
  • 通知
  • 新密交运〔2015〕155号
2015年新密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10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新密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5〕3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营运黄标车淘汰更新,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10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新密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5〕3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营运黄标车淘汰更新,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法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加快黄标车淘汰过程,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全面促进交通运输产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新密市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营运黄标车提出的淘汰工作任务,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采取强制注销报废与以限促淘报废相结合、区域限行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严重查处相结合、压实责任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等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动用机关、街道社区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全市营运黄标车有序淘汰,确保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实现营运黄标车拆解报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成立新密市交运局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小组。 

组   长:陈国展

副组长:刘新庄 张耀章 樊国利 谷晓广 吕留灿

成    员:王建国 司全中 刘喜寿 李文雯 张绍辉 赵金辉及各运输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处,由刘新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上下沟通和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工作时限

新密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从8月底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分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前)、实施淘汰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5日)三个阶段进行。

五、工作任务 

(一)对营运类黄标车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根据黄标车的识别方法,运管处、各运输企业摸清职责范围内营运黄标车的数量、排放标准、登记注册日期、燃料种类等指标,为淘汰营运黄标车做好前期准备。在排查过程中要建立台帐,做到排查一辆登记一辆落实一辆。各单位要于每周上报1次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台账,并汇报营运黄标车淘汰进度情况。

责任单位:客运科、货运科、各运输企业 

(二)按照市公安局提供的车辆信息,相关单位要抽调人员主动与市车管所做好对接,摸清全市营运黄标车的基本情况、所属公司,督促指导车辆所属公司加快淘汰进度;对于未入公司户口的社会个体车辆,主动联系车辆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由当地政府配合采取入户查找的方式逐一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客运科、货运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各运输公司

(三)按照市公安局提供的车辆信息,对全市营运黄标车认真细致地进行摸底排查,与11月底前将有关报废营运黄标车手续,交至市公安局巡查大队车辆管理所。

 责任单位:客运科、货运科、各运输企业

    (四)积极开展尾气排放抽检工作,指导督促营运老旧车辆每季度参加1次综合性能检测。对于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手续,不予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责任单位:客运科、货运科、检测站

(五)开展营运黄标车路面稽查工作。开展营运黄标车专项稽查活动,加大路面稽查执法力度,对持未年审的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证营运的黄标车进行重点检查,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并及时向处客运、货运通报情况。严禁黄标车进行非法营运。 

责任单位:稽查处

六、工作保障

一是要加强宣传动员。要通过网络、广播、新闻、印发宣传页等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使全市人民了解国家、省、市关于淘汰营运黄标车的相关政策及激励补贴措施,提高公众提前淘汰营运黄标车的积极性。 

二是为确保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对没有按照计划时限完成淘汰车辆的企业,道路运输质量信誉等级评为不合格,暂停办理新增营运车辆。

三是要加强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主动协调,狠抓落实,把营运黄标车淘汰更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我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