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5〕37号)精神,我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600元,与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每月增加200元。
我市共有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28名,其工资发放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400元。按照郑州市统一要求,从七月份起执行每人每月1600元的标准,需市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6个月)的工资增额每月25600元,六个月共计153600元。
妥否,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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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