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作风纪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维护工商质监部门社会形象。严肃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全体干部职工要顾全大局,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干部职工应合理、合规、合法表达意见和诉求,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有损于工商质监机关形象的言论,严禁越级上访。
二、要严格规范工作行为。严格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
自身工作行为。正常上班时间,严禁利用电脑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听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手机等;严禁工作期间中途外出办私事;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三、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不断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提前报请带班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做好当日信访接待、日常事务,组织处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请假销假及工作去向报备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因工作原因等需要请假或外出的,必须履行书面手续,报局办公室备案,否则不予承认。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五、要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严禁有令不行、态度刁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自由散漫。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公权力,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行为。不得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及有价证券,不得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对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凡一经发现,局党组将按照组织程序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上级纪检部门处理。
七、要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局纪检监察室要进一步加大作风纪律的督查力度,每天不定时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进行全局通报。中层以上领导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其他同志一个月内出现三次通报批评的,要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出现违规违纪的部门及个人,局党组将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的同志,经局党组研究给予待岗处理。
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即要抓业务、抓目标,同时也要抓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管好人、看好门、干好事。干部职工要自觉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值好班、上好班、干好工作,以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工作纪律树立新密工商质监良好形象。
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