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16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郑州市“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2016年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市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一)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专题法治讲座、学法用法考核、年度述法等制度,对与履行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学习培训。根据工商系统业务特点,建立本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坚持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普法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管理和服务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向社会公众和相对人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尤其对影响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行政处罚听证、法律法规文书释法说理、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的整理编辑,运用案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办案下基层”以案说法活动。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
(四)建立健全面向社会普法制度。全面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日及其他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按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各责任主体统一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治法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运用创新载体普法宣传制度。要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设普法专版、专栏、访谈、专题报道,加强运用新形势下的宣传手段,制作有工商业务特点的动漫产品、微电影等,向广大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宣传 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各级红盾网站、红盾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自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目标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各业务科(室)在普法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合力全面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