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16-00045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通知
  • 2016-08-07
  • 2016-08-07
  • 通知
  • 新密交运〔2016〕140号
  • 2016-08-07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责任分工的通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23号)要求,制定本攻坚方案。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转发《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单位:

 现将《新密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涉及你单位的职责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7日

 

 

《新密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23号)要求,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我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和目标要求,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严格奖惩机制,统筹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低空面源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攻坚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8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49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

三、攻坚措施

重点开展扬尘、工业、燃煤、机动车尾气、低空面源等大气污染防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一)防治扬尘污染

 1.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1)自2016年7月10日起,全市建筑工地全部达到以上要求。所有未达到“六个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所有未达到“六个100%”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城区内所有未做到“两个禁止”的施工现场,一律查封搅拌和配制装置。施工单位完成整改,通过监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开工或复工。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住建、交运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均要依据法定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与主管领域或辖区内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任务。特别是对轩辕圣境、密州大道南延、引水入密、新华路东段、商登高速工程等大型建设施工工地,要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3)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2016年9月底前,监测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2016年12月底前,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接入新密市建筑工地远程监控中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交运局牵头:

 A.密州大道南延工程

 责任单位:郑州市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责 任 人:郭景峰

 B.商登高速公路

 责任单位:商登高速新密段新建工程领导小组 

 责 任 人:张丙辰

 C.郑少高速新密北站互通式立交工程

 责任单位:郑州市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责 任 人:申建锋

 D.省道S321马士奇沟桥段

 责任单位:公路局

 责 任 人:崔万兴

 2.强化各类道路扬尘治理

(1)定期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省市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交运局牵头:

省道干线公路

责任单位:公路局

责 任 人:张进中

B.县道(含列养农村公路)

责任单位:地管所

责 任 人:徐葆慧

(2)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修补修复。进一步强化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道路硬化处理,防止泥土粘带。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加强道路两侧排水系统及沿线辅道涵洞修缮管理,防止淤积造成路面污染。城区道路施工要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交运局牵头:

A.省道干线公路

责任单位:公路局

责 任 人:张进中

B.县道(含列养农村公路)

责任单位:地管所

责 任 人:徐葆慧

(3)道路扬尘评价实施“以克论净”,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城区以克论净不达标路段和国省县道路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吸尘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交运局牵头:

A.省道干线公路

责任单位:公路局

责 任 人:张进中

B.县道(含列养农村公路)

责任单位:地管所

责 任 人:徐葆慧

3.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1)所有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确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输。

 牵头单位:市执法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交运局牵头: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责 任 人:程剑锋

   (2)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施源头治理,安装GPS定位系统,新购车辆采用具有全封闭高密封性能的新型智能环保车辆,现有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必须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自2016年7月10日起,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经整改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经监管部门审验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

牵头单位:市执法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交运局牵头:

责任单位:运管局  执法大队

责 任 人:陈国展  程剑锋

(二)防治工业污染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依法实施停业整改、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或吊销道路运输证。严格取缔未取得资质的“黑加油站(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交运局责任单位:运管局

 责 任 人:陈国展

防治机动车污染

1.加强营运黄标车管理

(1)严格营运车辆准入门槛。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机动车(含转籍、过户车辆),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对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营运黄标车及时建立台账,上报并抄告公安部门。

(2)加强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持未年审的无效道路运输证或无证营运的“黄标车”进行重点查处。

责任单位:运管局  执法大队

责 任 人:陈国展  程剑锋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1)集中整治,联合执法。2016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对所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各类施工项目和工厂、物流等企业,由联合执法组实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冒黑烟、国Ⅰ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停止使用,限期离开。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运局、工信委、工商质监局、水务局

交运局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 任 人:程剑锋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管理。发现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责令停止使用;在省环保厅颁布实施《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限值和检验方法》后,相关部门应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和检测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市区范围内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加大执法检查及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住建局、交运局、工信委、水务局

交运局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程剑锋

(四)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峰值”,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危害。

1.编制应急减排清单

按照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2016年7月底前分级编制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等应急减排清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公安局、交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水平,提前预警、及时响应,避免重污染天气的持续恶化,缓解大气重污染程度、缩短重污染持续时间,起到削峰减频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公安局、交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空气质量达到标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住建局、执法局、公安局、交运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建立高效有力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尽快得到改善。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围绕工作职能和承担的蓝天工程任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