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质监所:
为进一步加强压力容器(造纸烘缸)的安全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压力容器(造纸烘缸)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压力容器(造纸烘缸)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金涛
副组长:岳发伟 孙松甫 王建涛
高庆伟 雷志东 郝军委
成 员:各工商质监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赵国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使压力容器(造纸烘缸)检验合格,安全附件校验合格,管理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注册登记纳入法制化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治理方法及工作程序
1、对有图纸、出厂合格证明、制造资质、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原始资料齐全的造纸烘缸,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单位申报检验。
2、对有铭牌但原始资料缺失,由使用单位到烘缸制造单位补办资料,再申报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3、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造纸烘缸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 7.7条的要求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4、对无证制造或找不到原始资料的造纸烘缸,因无法检验证明其安全性能,应做强制报废。
5、对造纸烘缸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配置应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6、对压力源高于造纸烘缸工作压力的使用单位,在烘缸进气管道上应装设减压阀并在减压阀的低压侧安装安全阀压力表。
7、按照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6.8条规定,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机构检查属于技术服务不属于法定检查)。年度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必须进行年度检查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压力容器(造纸烘缸)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工商质监所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压力容器(造纸烘缸)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大排查,不留死角,逐台掌握基本情况,并按要求分类整治。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工商质监所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次压力容器(造纸烘缸)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层层负责,对因工作安排不具体,工作棚架,整改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压力容器(造纸烘缸)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时间到2017年9月底,期间各工商质监所每周五要向局安全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治理台件数纳入当月考核目标。
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