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质监所:
现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28日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密安办[2017]2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为依据,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通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整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与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检查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三、时间安排
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
四、对象和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整顿的对象和范围是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五、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2、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校验,是否能正常工作、灵敏可靠。
4、特种设备是否在规定参数范围内运行,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特别是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对维护保养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应急专项预案是否进行演练,日常运行记录及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到位。
6、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和存在严重缺陷的气瓶,是否有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
六、方法步骤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自报阶段(5月至6月)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短期内难以治理完成的要列入计划,特别是对未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造纸烘缸、起重机械和新装的燃气锅炉要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加强监控,各工商质监所要求本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上报局安全办,由安全办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附件一)。
2、执法检查阶段(7月至8月):各工商质监所要集中执法力量对本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一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三是查设备安全运行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查设备安全运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各工商质监所每月20日前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上报局安全办,由安全办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附件二)。
3、“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工商质监所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大检查。主要检查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对排查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各工商质监所主要领导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全面细致地查找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治理责任,制订治理方案,强化治理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工商质监所要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该立案处罚的,要立案处罚,对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要坚决依法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工商质监所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这次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层层负责,对工作安排不具体,工作棚架,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工商质监所每月20日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和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局安全办对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并列入局当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