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五单一网”运行清单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等改革配套机制的通知》(新密政改办〔201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决定对新密市住建局等9个单位共184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见附件)。市住建局增加21项,取消1项;市环保局增加17项,取消2项,修订19项;市畜牧局增加20项,修订11项;市社保局取消2项;市残联取消2项;市工商质监局修订1项;市水务局修订1项;市农委增加51项,取消15项,修订13项;市商务局取消8项。
各单位要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根据调整后的事项目录,认真做好新增、取消、调整权责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调整部门清单目录,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确保调整事项规范运行。
附件:新密市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