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31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保留及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新密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2.新密市取消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清单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