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所、科(室)、队、协会:
现将《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
2、2015年食品市场大清查情况数据统计表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
2015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渡重要一年,为全面排查食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掌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现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新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新密市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密食安办〔2015〕8号)要求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以落实食品安全“五查”长效机制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掌握食品市场主体底数,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市场清查,进一步摸清全市食品市场主体情况,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增强自律意识;通过排查食品市场隐患,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强化日常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重点内容
(一)查经营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核准项目是否一致,有无伪造、涂改、出借许可证的行为。
(二)查经营管理制度。看企业制定有什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如何。
(三) 查经营保障条件。看企业卫生条件如何,冷藏保鲜设备和运行是否满足经营食品的温控要求,食品是否随地摆放。
(四)查经营食品。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把关情况,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标签标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有无假冒伪劣食品,散装食品是否有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四、方法步骤
全市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部署(4月15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措施,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通过召开会议、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大清查行动的目的、意义,让食品经营主体家喻户晓,动员食品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第二阶段:认真自查自纠(5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监督食品经营主体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主体资格、行为规范、制度落实、措施保障等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项目,对照检查内容,自我排查问题和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将自查报告报辖区工商所。同时,各工商所要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对辖区内食品市场主体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市场主体数量、分布及经营情况;排查掌握辖区内危害食品安全的种类和表现形式,确定治理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为下一步集中检查打下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治理(7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组织对辖区内食品市场主体逐户检查、逐户核实、逐户登记,不留死角,建立完善食品监管台帐。对食品市场主体自查、工商所巡查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根据问题大小、风险高低,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或走过场、敷衍应付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无证照从事生产经营的,要依法查处取缔;对发现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问题或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第四阶段:规范提升总结(10月1日至11月25日)
各单位要根据大清查情况完善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使登记监管信息与清查数据相一致、企业的实际运行状况与档案记载的状况相一致,完善管理档案,达到户口清、状况明、分类准、信息全。要及时对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大清查行动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在大清查中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将大清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长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并抓好督促落实。确保专项行动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执法检查。继续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五查”长效机制建设,以“四查四看”为工作重点,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和增强自律意识;严密排查食品市场隐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教育贯穿集中行动的全过程,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大清查行动的意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消费者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食品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促使其树立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要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处罚等措施,教育生产经营者,惩处违法者,扩大影响,造出声势,树立权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市局将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不按规定落实监管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辖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止,各工商所于每月20日前向局消保科报送1次工作信息(包括:1. 每月工作情况汇报;2. 大清查数据统计表。报送时均需所长签字盖章)。11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汇报内容为当月开展食品市场大清查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